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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開單 我覺得很屌


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阿 你...(恕刪)


嘴X!可以多開一條妨礙公務還是公然侮辱?
我用600D寫日記

綠光-小安 wrote:
我只能說 朋友...(恕刪)


不要跟警察玩,划不來的
玩玩嘴泡還可以

話說
闖紅燈是對的???????
不然怎麼一堆人說好???????????
社會變了嗎?????????
沒想到又屌又屄又幹的,也可以蓋這麼高樓了,嗯!以後口氣要粗硬一點.........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帥!
不過騎車還是要以安全為重,
這位騎士危險駕駛闖紅燈在先,
卻還要以"三字經"辱罵警察!
這樣的行為確實不應該!
很好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的內容是甚麼?
當這位騎收到罰單時"三字經"一定飆的更爽!O~YA~




orange322 wrote: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恕刪)


這員警 記錄很詳細呀 給個讚


orange322 wrote: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恕刪)


第 六十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者。


我要給員警一個
辱罵警察沒關係,一切照著規則走。
orange322 wrote: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恕刪)


套用之前01鄉民說過的話!

記者從01找新聞題材後,每每都有鄉民又再01轉PO一次!




朋友被開單 我覺得很屌

orange322 wrote: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恕刪)


怎麼每個轉貼的都以為自己是首發???




現在01 是陷入無限回圈嗎...

版上傳過一輪 新聞再撥過一輪

現在 要啟動無限迴圈了?



orange322 wrote:
哈哈哈~這位騎士有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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