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43902737 wrote:
這位大大請你別歪樓好...(恕刪)
以後有的是機會!
因為不可能一兩次就成功
國父革命也是11次才成功!
補上當天公聽會的資料!
yuffany wrote:
先澄清,我並不認為稅...(恕刪)
yuffany wrote:
3.不同車輛本來就有不同路權。若汽車數量是機車的1/3,再乘以稅金後,汽車繳的稅還是比機車多。就「劃設」的機車使用道路來說,問題沒那麼大。比較大的問題是,機車使用的路面被占用的情況太多,目前的設計只解決了汽車的問題,並未解決機車的問題。執法寬容度太高(無論嚴重程度先勸導而不直接開單)也是讓機車道占用問題惡化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