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絡方式可以給對方!!
但是對方要求和解什麼的..麻煩請他跟你一起到你備案的派出所(警察局)來談.
並且是以你的時間為主.不要去聽對方什麼時間不方便.他若這樣子回時間不方便.那你就給他軟釘子.
說你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誠意談.給了時間也不談
再來去到派出所時.千萬不要和解.若是又是由他太太出面的話.你就直接說你不談了
你只跟當事者談.因為你感受不到他要和解的誠意
若是他本人來談了.那就好好詳約詢問為何肇事逃逸.若是趕簽約.那就說明你要加告一條業務過失
因為你認為你老婆及肚子內寶寶的生命.在他眼中是不重要的.所以未積極處理
若又提出不是趕著簽約.那就問清楚為何當下不處理!!
而為何他太太又是說他是要去簽約?
總之一直給軟釘子.他若要開口和解.請他給你一個明確的數字.有到你滿意那再來談和解
並要求中間過程中.你老婆的檢查.到生產為止的交通費用等等全部由對方買單.和解書上都要寫明
若不要.那就走法院!!先申請假扣押~
和解後.他還有一條公訴罪等著他的..
對付這種人..千萬千萬不要心軟~~
bbs886 wrote:
那明明是路肩邊線...怎麼會是機車道...
是我瞎了眼還是你?
別把路肩當機車道...壞習慣...
騎在路中是正確的...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是違規........(恕刪)
+1
盡量別騎路肩......因為有太多意想不到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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