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眼中是不分騎士類型的, 全部都是製造交通亂源的機車, 看看媒體的報章用詞,
騎得慢叫霸佔, 內側車道常禁行機車, 騎得快叫飆車, 強制機車速限 40 公里,
政府加上媒體長期洗腦, 搞得一堆人認為機車就是慢車, 機車只要上路就是要靠右騎,
像水煮青蛙一樣, 會逐年限縮機車路權, 遲早要用 "無敵時尚" 自行車取代機車......
理想順暢的路況, 騎快並不是發生危險的主因,
不然封閉式設計的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 不就必然險象環生??
實際上事故的主因, 往往是用路人不尊重他人路權,
例如招攬客人的計程車同時龜速霸佔外側兩個車道, 迫使機車從內側超車,
或是車速遠小於車流平均車速, 例如龜速車霸佔超車道, 反而危害他人...
既然要改善交通問題, 交通部門應該對症下藥, 找出真正的禍源,
而不是錯殺其他無辜用路人的權益, 一來無辜用路人的權益被犧牲,
二來該斬殺的目標仍然繼續逍遙法外, 或是有法律漏洞可鑽.
建議交通監理單位可以提高機車駕照考領的門檻, 以提升駕駛人的素質作為目標,
而不是看到老鼠屎, 再將所有同樣車種的族群畫上等號, 限縮行駛路權或停車空間......
PS:
我也考過交通相關科目的國家考試, 機車交通管理政策的規劃實在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