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sol wrote:
想請教一下:之前也看到有人提到台北捷運局現在已不再宣導「電扶梯上靠右站,把左側讓給要趕時間的人過」。
但您是否知道為何現在不再宣導?是有人攻擊這項策略嗎?還是有人趕著在電扶梯上走路時發生什麼慘劇?還是只是因為已經普遍形成共識養成習慣,所以不再囉唆宣導?
因為有人在電扶梯上行走跌倒受傷
所以之後就變成宣導請站定扶好扶手
going996 wrote:
有問題的只有這句若前方車輛時速未達最高速限且無特殊狀況時,依法不得佔用內側車道行駛。
應能合理的解釋為若前方車速有達最高速限或有特殊狀況時,依法能使用內側車道。
如果這樣解釋是沒錯的,那就沒有違規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