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shimaru wrote:
法規說的很清楚,是你根本國文不通!!
先定義一下所謂超車吧,右側車道有車比你慢,而你正要超越這才叫做超車。是吧?
如果右邊車道沒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的車是在超什麼車?幽靈馬車?
而且還有一句但書:
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一定要不堵塞才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哦。
那邏輯問題來了,如果你已經以最高速現行駛於內側車道,為何還會有所謂的堵塞?一定是後面有車比你快才會被你堵到。所以:
請你滾一邊去
拜託看法規請整句看,別只看自己想看的那一段好嘛?該不會是你只認得: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幾個字吧?
...(恕刪)
如果
單純想請教一下, 法規說不得超速! 那為何還要故意"超速"去超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
怪別人不識字時,那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