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後汽車和機車發生事故,依照比例來分,不要再搞個什麼過失傷害甚至過失殺人,汽車被機車撞到還要賠機車這種荒唐的事
2.也不用把考照的難度提昇啦,只要每個人能夠用考照的精神騎車,就開放機車要怎麼走就怎麼走,如果不開放,我引火自焚幫機車族抗議
3.如果上述兩件事不好達成,簡單一點,只要每個人都跟設備組一樣的騎車方式,我同第二條,走在最前面,為機車族拋頭撒血在所不辭
這樣可以了吧,我知道版上發言贊成的都是這個星球上最優秀的人民,無奈被我們這些騎車愛鑽,開車又眼矬的人給拖累了,害得你們騎車總不能盡心如意,建議各位,對身邊的人多宣導,並以身做則,總有一天這個星球的人騎車不再亂鑽,切換車道一定打方向燈,每個人都能保持20m以上的安全距離,等這一天到了,就讓我們共同來努力,廢除掉路權不平等的這個問題吧
奔向陽光吧~為了更美好的未來
奔向陽光吧~為了更美好的未來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設備組 wrote:
希望大家用我這種方式...(恕刪)
習慣潛水看人鬥嘴,
這篇終於忍不住想說兩句...
從標題看到這邊,
只覺得版大這篇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會發生什麼危險?」這議題已經不適合臺灣,
所以才問個「如果開放機車路權會發生什麼危險」...背後的含意其實也滿可悲的...
交通安全本來就是建立在「尊重他人也保護自己」的出發點上,(所以是很脆弱的)
沒有的話?就也只能付諸交通規則,
最後禁止這個、限制那個,
卻常見其他(非本鄉)鄉民只怪警察執法怎樣...悲哀
小弟騎機車在臺北市上下班,
週末常常開車進出台北縣市,
有時候自己會驚覺在用路時出現混淆(開車起步之後竟然去閃躲禁行機車道...等等= =b),
嘴砲或許會說我自己反應有問題,
但是我只想問「禁行機車」這規定是怎麼來的?
以下只是想像...
蛇行、自我感覺良好左轉、後視鏡具有透視功能、未裝設方向燈撥桿或按鈕隨意跨道轉向、路口不減速、小路權不禮讓→發生事故、其他用路人不高興、施壓行政單位→「以為」機車數量太多、不規矩騎車的人太多、宣導無用、教育來不及、考照制度不知道為什麼無法與時並進→快車道禁行機車
如果是這樣(如果啦!)
禁行機車就只是陷兩輪於莫須有之罪,
因為妖魔不會因為用幾輪車變成聖賢的,
那是否應該(簡稱政府)再花點時間檢討一下有無「禁行機車」的必要性?
當作試行也夠久了,
考照制度、教育宣導、動線規劃該怎麼搭配要不要花點時間研究一下?
別只把時間用在處理民眾申訴了...
(其他文章)鄉民們攻擊警察選擇性執法的就免了吧?(依法行政、判斷餘地,民怨但也沒啥好砲的...)
有看到挺禁的鄉民舉出很多機車「不尊重他人也不知保護自己」的騎法,
其實不管幾輪都一樣啦~
無視交通規則(或許只是不知道...那駕照哪來的?)
那有沒有「恢復」機車用路權我想也是差不多的死傷(對~我是揣測,別浪費力氣敲鍵盤了...)
既然如此,
那禁止的理由就顯得非常薄弱,
但相對地也顯示出政府便宜行事、顢頇行政的事實,
機車族是弱勢?
i don't think so!
百來萬人每天十分之一跟你吵也有10幾萬了~
擺明的只是政府在自我感覺良好...
唉~
兜了一大圈,(我太認真了= =b)
重點在於:
提高交通安全不是光憑禁行機車就可以達成的,
捷運都會害人遲到了,
還只會用「禁」藥,
別再用「危險」為理由附和政府封殺輕兩輪的用路權了,
幫幫忙~
小弟習慣潛水,
聽不聽得懂也懶得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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