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享我的個人經驗:
遇到這種情形,我都是打電話到縣市的勤務指揮中心去,跟值班人員說明狀況,請他"指揮"相關人員處理!!
這樣做有以下目的,勤務指揮中心接獲檢舉或通報,會錄音,會由勤務指揮中心發派工作,接獲指派工作者,處理完畢還要回報,你想承辦警員還敢打混嗎?(勤務指揮中心可是派出所的上級單位喔!!!)
通常做完通報動作,我一定還會寫信到縣長信箱並且CC給縣警局或分局長信箱!!嘿嘿..........你知道的,縣長大人的秘書會在指派工作給縣警局承辦,並且要再回報的!!(縣長是縣警局的上級單位了吧!!)
反正就適用上級壓下級去辦就對了!!
實際上某店因為每次假日店門口都被併排顧客車輛將四縣道佔用掉一線,非常危險且常常造成塞車,
所以經過以上方法,店門口主動張貼禁停告示,並且主動向附近承租停車場給顧客停,這些都是那家店十幾年來
唯一在我舉發後立即做的事!!(我想是警察施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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