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101 wrote:
我等愛車的程度不見得少於你
我的車開六年多了烤漆沒一道傷痕, 我可以算愛車吧
車被偷心不心痛跟偷兒該不該被活活打死是兩件事
..以仁處世真的有這麼困難嗎?
我並非是幫小偷說話
犯罪者當然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恕刪)
Taipei 101 你是白癡嗎.. 台灣法律就是太輕才會有偷竊賊出現..
接受法律的制裁 ..然後關個幾年出來繼續讓牠們偷嗎..
這種賊多死一個少一個 不是很好 ~ 我也覺得打死人的4位年輕人~ "完全"沒錯..
還以仁處事勒 .. 你頭腦是壞了吧.. 你滾出台灣吧你
社會上就是還有你這種低能的人權團體.. 所以才會有一堆犯罪後..
然後想說 關個幾年就出來繼續犯案的渣(性侵或偷竊這種通常都是慣犯) 死越多越好 ~
我強烈堅持台灣一定要有死刑.. 最好是偷竊剁手腳.. 性侵就斷LP.. 或是有挖眼..割舌等等酷刑
看還有沒有人敢犯罪.. 台灣法律太輕了..
Taipei101 你要是那麼有大愛的話. 你的車鑰匙不要拔阿 .. 反正被偷了..保險還會賠償麻..
不要一副不是發生在自己或你家人身上. 就可以表現的很有大愛的樣子..
打死人的確不對 ~ 但也先看看是什麼原因造成他被打死的.. 偷東西被發現還反擊車主..
這種人"帕厚哩系好"啦..
你回文中也說過了. 有網友把你家人拿來比喻的一些狀況讓你感覺不好. 不舒服 .
假如現在是你自己或家人真的親身遇到呢. 你還會以仁義之心 去跟犯罪者說嗎. 別假了啦..
人權團體根本都是一些廢物想撈錢才會有的. 當犯罪者(搶劫 .性侵 .偷竊..等等 )
想犯罪的時候就已經不用把他們當人看了
ballcat wrote:
Taipei 101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何必非得趕盡殺絕
2009-12-09 14:58 by ballcat
這種話 , 只有練了太極拳跟獅吼功的絕世高手才說的出來....
...(恕刪)
那個 Taipei 101 大概以為他就是以仁義處事的絕世高手吧 ..
Taipei 101 wrote:
存了十年買的車應該很珍貴才是
不保險嗎? 豬都殺了就別在省醬油了
再者, 存十年才買的起車的人
真的養的起車嗎?
一個月存5000一年60000
十年籌了60萬用現金買了一輛國產車
但養車一個月花費恐怕不是5000可以打發的
這算盤打的不精
...(恕刪)
看你回的文真不爽 ~ 社會上很多人結婚買房養小孩之後存了許久才買一台車遮風避雨
我也有朋友是這樣.. 然後你說存了那麼久才買車.養的起車嗎..
你要不要先在台北市買房子結婚養小孩之後. 看你存多久才能買一台車
不要把全部的人都看成跟你一樣爽啦.. 我也養了一台手排德國進口車.. 一個月也不一定花的到5千
(假如加上我改裝車的錢可能有甚至超過 . 但這應該不算是養車的費用)..
何況一台國產車而已.. 不要把養車妖魔化了
Taipei 101 wrote:
存了十年買的車應該很珍貴才是
不保險嗎? 豬都殺了就別在省醬油了..(恕刪)
Taipei 101,你懂不懂啊? 保險是不賠的!!! 保險當然不保險!
像這個打死人案例,之前被偷過音響,這種竊盜險是不賠的! 即使是零件竊盜險也是只賠保費的一定比例!
竊盜險要整台車被偷走才賠... 像這些吸毒的,根本不要整台車,要的是零件!
所以現在整個共犯結構就是...
1.保險公司無損失
2.小偷有錢賺
3.修車廠賣二手零件有錢賺
4.警察會告訴你,小偷那麼多,反正抓不到,保險也不賠... 那備案就好! 犯罪率不變...
5.車主... 仁義處世!
醒醒吧!
對喔,大老闆又說要廢死刑了!! 仁義世界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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