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talen wrote:我似乎也沒說是我說的...(恕刪)照意思來說 大車因為使用較多道路資源所以稅金較高? 我覺得合理阿! 因為現在真的就是政府讓汽車有比較多條道路可以使用阿! 對道路的耗損跟比較多條路走意思不一樣...........................不只道路耗損,汽車在空間佔用上也比機車來的多。
powerkk wrote:你說的我同意啦,不過...(恕刪) 說真的 我覺得我騎機車時 騎在禁行機車道比較安全 而我一向都是以時速六十的速度騎在(內車道)禁行機車道上除非外車道沒車 不然 我如果沒有要右轉 都是用最高速限騎在內側車道上還好 我不是住再台北市
tansywen wrote:如果你認為這不合理,那為什麼一般道路禁行機車道會合理?? 我是沒想這麼多合不合理的啦,如果你覺得不合理我很贊同你去訴願,將禁行機車道改成可以行駛機車;對我來說這沒任何損失用路習慣好就不容易有危險,這個我贊同啦,如有位網友說的,他把自己當成汽車一樣按照車流行駛,不隨意超車也不見到就想鑽,如果人人都可以這樣去開車騎車那我想用車速分流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