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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內車道有快車 立即讓路

我不是鼓勵開快車
只是要超速真的沒有想像中那麼容易
有次我被雷射鎗攔下來
127km/h, 警察說"您稍微開快了點"
當時表速都已經140了

怕超速不是霸佔內車道的好理由
因為還有中線跟外線可以選擇
想超車的都一定是超速嗎?
事實恐怕不是這樣
Taipei 101 wrote:
有次我被雷射鎗攔下來
127km/h, 警察說"您稍微開快了點"
當時表速都已經140了

大大的車經過國家認證,證明表速誤差值為9%...不知大大是開哪台車?好像誤差有點多,可能是速差的關係!
小弟我開MATRIX,開到GPS顯示119的時候表速是125,誤差值為5%...僅供參考!
Taipei 101 wrote:
你的言論非常反覆無所...(恕刪)


我倒是不知道你是以何種狀況來回答我的問題

有沒有超速和該不該讓道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而該不該讓道則是建立在有沒有超速來決定

因為照理說行車就是不允許超速

我已經一再強調我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高公局既然決定了速限

你比我快你就是違規超速

當然你超速是你跟警察的事

但在內車道碰到了我就別想我會讓你

因為我不爽被違規的用路人影響我的開車心情

相反的如果你沒超速就絕對不會有我要你讓我或你要我讓你的問題


你或其他人還想視我為路隊長就隨你們高興

就法令來說我沒有做錯任何事(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且不堵塞車流沒破壞整體行車效率)

而要我讓路的就是違規超速(需要我再重申一次我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嗎?)

也許因為今天我只是一般老百姓

如果是紅斑馬照我的方式行駛在內車道上

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把你那一套說法搬出來去和警察爭論他該不該讓道的問題?

我想我表達的很清楚了

就醬~
ppopp747 wrote:
我倒是不知道你是以何...(恕刪)

隨你高興囉
你是那種被讓會感激
卻別想要你讓人的那種駕駛
而如我所料, 你果然又老調重彈, 繼續扯超速問題, 你是執法者嗎?
你的自我意識強, 我則不喜歡影響別人行車
不管速度多少都一樣, 開車有開車的禮節
我們層次不同, 多說無益

而你到底是正義魔人還是超速駕駛
我看的一頭霧水, 的確如其他版大所言
速限以你們為準
超過你們這些人的都是超速飆車族啦
哈......

ppopp747 wrote:
因為照理說行車就是不允許超速

我已經一再強調我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高公局既然決定了速限

你比我快你就是違規超速

能不能換點新鮮的說法呀
這些言論都快聽到耳朵長繭了

其他人接棒吧
我先休息去
Taipei 101 wrote:
隨你高興囉你是那種被...(恕刪)



隨你怎麼解讀囉

你認為超速不關別人的事所以不重要~不自我反省超速卻覺得我不讓道是不道德的表現

但我認為超速是不道德之一,超速又逼車是不道德之二,其中重要的是又不遵守最基本的法規

相對的我覺得讓不讓道根本就無關道德


我的論述從頭到尾都維持在合法的框框裡

你硬要把框框以外的狀況套用到我的論述

想當然爾我們意見會分崎

我想我們還是把各自意見劃分清楚

免得其他人誤會


我建議你不妨可以去高公局局長信箱問問這個問題

我頗想知道高公局長會怎麼回覆
ppopp747 wrote:
...是紅斑馬照我的方式行駛在內車道上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把你那一...(恕刪)
 
你輸了
我幹過這件事
(還不只一次,也有對象是黑色偵防車還不是照超;以下經驗比較特別第一次遇到擋道的國道警察)
當時紅斑馬要超過中線車道的一輛車而開進超車道
我跟在后面表速124也跟進
紅斑馬超過中線車道的車后有40秒左右(就是形成阻塞后車的條件)和中線車隔一個車身讓我無法切回中線車道
我閃了兩下遠燈
示意你擋住我了
紅斑馬馬上就切回中線車道
我直接再加速超過紅斑馬后就切回中線車道后表速由132再降回121(因為有紅斑馬才降低的)
紅斑馬在我之后
我速度保持不變,逐漸拉開與紅斑馬的距離
一樣無事
{晚-二高南下新竹至後龍段}
你唬我阿!
本來就是正常行車作為
為何要跟警察解釋?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 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
Taipei 101 wrote:
能不能換點新鮮的說法...(恕刪)


我不是正義魔人也不會超速駕駛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如果你連我的意思都搞不清楚

那就別引用我的發言來回覆我

這樣只會讓我覺得我在對牛彈琴


乾脆告訴你

你的觀點很正確

不過那只適用低速且佔用內車道的車

我實在不懂你幹嘛要拿同一套說法來針對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
yakult300ys wrote:
你輸了
我幹過這件事
(還不只一次,也有對象是黑色偵防車還不是照超;以下經驗比較特別第一次遇到擋道的國道警察)
當時紅斑馬要超過中線車道的一輛車而開進超車道
我跟在后面表速124也跟進
紅斑馬超過中線車道的車后有40秒左右(就是形成阻塞后車的條件)和中線車隔一個車身讓我無法切回中線車道
我閃了兩下遠燈
示意你擋住我了
紅斑馬馬上就切回中線車道
我直接再加速超過紅斑馬后就切回中線車道后表速由132再降回121(因為有紅斑馬才降低的)
紅斑馬在我之后
我速度保持不變,逐漸拉開與紅斑馬的距離
一樣無事
{晚-二高南下新竹至後龍段}
你唬我阿!
本來就是正常行車作為
為何要跟警察解釋?...(恕刪)




很好

你承認你超速了

而紅斑馬為什麼不抓你我不知道

可能是你平常做了很多好事

不過

不是他們不抓就代表你沒有違規

不是他們不抓你就沒有錯

至少這篇發言

大家都知道是誰做錯了
ppopp747 wrote:
嗯很好你承認...(恕刪)

是阿
我承認
以我的表速來看已經超速
國道警察以他的表速也可以認定我超速
為什麼他不捉我?
因為我在超車阿速度不比他快怎麼超過他

因為他慢我快擋住我,而我在合理範圍內

因為他有駕駛禮儀(道德),慢讓快天經地義

因為他不是你,所以可以順利利用超車道超車

如果是你我會自己找出路,從右側超車才是現行犯

因為國道警察如何才能認定我超速
(定點架雷達測速槍&三腳架&固定測速照相機才能認定)

所有車輛的速度表都是大概值

總不能在紅單內的違規事項欄內寫
{經本偵防車時速表指示124公里認定車號DG-25XX車輛行車速率超過速限14公里}
這種紅單是開不出來地

所以[比我快就是超速]
你說了算?


好個正義魔人大
比國道交警還大
比法律條文更大
世界只為你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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