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29655 wrote:
請問您有被這樣玩過嗎...(恕刪)
我覺得這位先生舉的兩個例子不是很恰當
這兩個例子裡面有人身傷害
對方有意對自己造成身體上傷害時
給予適當反擊可以用正當防衛來解釋
然而這次的衝突無法用正當防衛作為理由
被對方擋到路,以暴力反擊在法律上很難站得住腳
這點小鴨的車主比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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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台灣交通之所以越來越亂
就是常常有人將鄉下人、社經地位低、教育水準差等作為不守法的理由
認為自己愛怎樣就怎樣,大家都必須待自己以寬,因為自己是弱勢
同時又以高道德標準去要求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