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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團體抗議要廢止禁行機車、重機上國道交通部回應了

彩 雲 間 wrote:
你貼的那個連結,也是特定人的自我見解,引用大法官699號的其中一兩句話,後面卻接上自己的聯想和看法。這就叫做移花接木嗎?


蛤?你在說什麼阿?

你說權利主體、客體那一段嗎?
那是民法基礎阿(法律中基本中的基本)

權利主體

權利客體


關於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提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人人都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膚色、性別、語言、財產、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這些權利和自由可分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兩大類。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包括:生命權、人身權、不受奴役和酷刑權、人格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無罪推定權、財產所有權、婚姻家庭權、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參政權和選舉權等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包括:工作權、同工同酬權、休息和定期帶薪休假權、組織和參加工會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和享受適當生活水準權、參加文化生活權等等。《世界人權宣言》同時規定,「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個人在享受權利時,只受法律所明定之限制。

移花接木??????
連結給你,自己看
關於上下位概念的話,建議你配合112樓我的回文閱讀會比較好懂


我都不知道從哪裡吐槽起了,哈哈哈哈哈
你是故意做球給我殺的嗎?
加油一點好嗎?
-----------------------------------------------------------------
喔對了,最後還是跟你說
我沒有想說服你,所以你不要誤會喔

而是,透過一次又一次的辯論
針對所有問題,你一次又一次的逃避問題,不敢回答

而你錯誤的觀點跟提問(你的問題,我沒有一個漏掉的),都被我一一糾正及解答。

所以,後來大家也都知道你只是在講講幹話,我知道你書讀得少,工作不順利,所以必須找的東西宣洩心中的不滿,剛好重機就是嘍~但是因為你沒讀書,所以一直被大家洗臉而已

再者,我之前的提問,你一題都解不出來,只會說:少拿國際來壓人!少拿汽車比機車!
(但你根本沒回答我理由跟原因阿,是你要舉證欸,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欸,懂不懂阿?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而你問的這幾題,其實我都在19樓跟36樓解釋過,是你自己看不懂(也可能沒看),然後逃避問題。

就好比現在這一篇提到的移花接木,完全是你自己搞不懂狀況亂問的哈哈哈哈哈
所以,我主要是寫給大家看的啦
(反正你頭腦不好,我講再多你也看不懂。所以你有沒有看懂不重要,大家看的懂才是重點)

因為真理越辯越明,而你越是逃避,越是證明這些問題對你來說根本無解(自己回去看舊文嘍)

所以,enjoy~
建議全台灣的所有道路,除了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公車、工程車
一律禁行所有四輪汔車

所有機車的路權比照現行汔車,再來看看車禍死亡率有沒有增多,以及車流量是不是有變好
就可以知道每1年都能死3千人的國家,害群之馬到底是誰
皮爾卡燈 wrote:
蛤?你在說什麼阿?你...(恕刪)


沒有高速公路,也可以靠台1縣從屏東移動到台北;沒有高速公路,也能靠一般道路環台一圈……所以沒有高速公路,你的遷徙、移動自由就沒了嗎?

高速公路到底跟你所謂的 呃…遷徙 移動 工作的人權有啥關係?

住花東的人連高速公路都看不到,連想開車上高速公路都沒辦法……你還在抱怨自己的重機怎麼不能騎上國道!?好笑哦~

政府沒有義務一定要蓋高速公路欸!沒蓋高速公路也不違憲啊!
蓋高速公路既然不是政府的必要義務,那重機上國道怎會是必要的權利呢?

瞎扯一大堆
皮爾卡燈

喔對了,我前一篇的問題你還沒回喔。我知道你比較自虐,喜歡被洗臉,所以我還是回一篇給你在125樓。也藉這機會跟大家分享法律基礎這樣,感謝你做球啦

2024-05-07 23:02
彩 雲 間 wrote:
沒有高速公路,也可以...(恕刪)


那就一視同仁通通走省道,高速公路只開放給大眾運輸、大貨車、廣義公務車輛,其它自用車輛一律只能走省道

但現實就是只有自小客能上,重機不能阿,所以才要爭取,應該說台灣有什麼正當理由禁止重機行駛高速公路? 觀感? 人民不習慣? 感覺好危險?



彩 雲 間 wrote:
高速公路到底跟你所謂的 呃…遷徙 移動 工作的人權有啥關係?...(恕刪)


那什麼才是跟人權有關係? 我113樓有提到過了

一個真正自由民主開放的國家,應該是在不違反公序良俗與他人權利的基礎之下,盡可能的減少對於人民行為自由的干涉程度

就像上圖那張世界上開放兩輪車行駛高速公路的國家一樣,我一樣在拿96樓舉的例子來回你

(禁同性戀)
並未禁止同性戀與異性交配之權利,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

(禁蘋果手機)
並未禁止魏男在社會上使用安卓或其它系統之智慧型手機,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

(禁止國外品牌及進口汽機車)
並未禁止魏男購買國產品牌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

(偏鄉地區不建設大眾運輸)
並未禁止魏男步行或使用自用車輛,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

( 禁止販售任何種類之米飯食品 )
並未禁止魏男食用麵條或其它同等營養價值之食物,未牴觸憲法平等與生存原則

彩 雲 間 wrote:
住花東的人連高速公路都看不到,連想開車上高速公路都沒辦法……你還在抱怨自己的重機怎麼不能騎上國道!?好笑哦~...(恕刪)


住花東沒高速公路有什麼關係? 住花東的人開車到宜蘭可以走國5,騎重機就不能,我就問國5跟61快速公路差在哪?

彩 雲 間 wrote:
政府沒有義務一定要蓋高速公路欸!沒蓋高速公路也不違憲啊!
蓋高速公路既然不是政府的必要義務,那重機上國道怎會是必要的權利呢?...(恕刪)


那我上面舉的那些例子,依你的邏輯來說是不是也不算違憲?

蓋高速公路既然不是政府的必要義務,難道禁止重機上國道就是政府的義務了嗎?

來點不會鬼打牆的正常人好嗎?
皮爾卡燈

完全逃避我們的問題沒關係,但一直問蠢問題,我都懷疑他是同夥派來的間諜了哈哈哈哈哈哈[笑到噴淚]

2024-05-07 22:57
Leonyang1603

皮爾卡燈 我真心認為他是那種年紀頗大、頭腦不太清楚的人,因為我身邊就有這類人,這類人很容易就變成XX粉

2024-05-08 8:56

彩 雲 間 wrote:
沒有高速公路,也可以...(恕刪)



問題1:沒有高速公路,也可以靠台1縣從屏東移動到台北;沒有高速公路,也能靠一般道路環台一圈……所以沒有高速公路,你的遷徙、移動自由就沒了嗎?


A:命題錯誤,有沒有高速公路,跟重機可不可以上去是兩回事,沒有因果關係。

以下列三種狀況為例

1.沒有蓋國道,所以重機沒辦法上去
2.有蓋國道,但法律規定重機不能上去
3.有蓋國道,重機可以上去,但上去以後導致重機壞掉

三種狀況,原因不一樣(我還可以再舉好幾個)
但是上面的1~3,大家討論的都是2,和你講的1根本無關。
所以,你拿有沒有蓋高速公路當問題,一開始觀念就搞錯。

而你說「遷徙自由、移動自由=路權」,也是你搞錯法律邏輯。
所以誤解了路權的定義

(對我而言,困難的地方是,我講的太詳細,你是法盲看不懂,打得太簡單,又會被你斷章取義,哎,難辦啊。但我盡力說明啦

簡單來說,遷徙自由,是人權的一種
人權範圍涵蓋很廣,包括:生命、自由、財產、投票、戀愛婚姻、工作、集會自由、投票等(人權包山包海,不是你們以為的只有生命+自由而已)。

人權的等級(生命>自由>財產>其他)

而上面這些權利,都在人權之下(意思是人權包括這些)
而路權,也是人權底下的一種權利(權利主體為人)。 

但像你這樣不懂法律的人
當我說「路權是人權的一種」
你就誤會搞錯,以為我說的是「人權=路權」
所以你的觀念也會以為,我是拿「騎車的路權vs人權的自由」做比較
(你錯誤觀念喔)


但是從頭到位沒人這樣說
大家說的都是「路權是人權的一種,爭取路權,也是人民的權利」
「生命、自由」當然在「騎車的路權」之上,沒有人反對這一點,是你自己把這兩點拿來比較。

大家會用「人權」來舉例
是因為,路權跟多數的權利(例如公民權、同性婚姻)一樣,屬於人權的一種(在人權之下,但在人權的範圍內)
這些「權利的範圍與內容」,跟路權當然不一樣(根本沒有人說路權等於人權,也沒人說等於公民權)。
並且,也跟多數權利一樣,是需要爭取的(還問路權需要爭取嗎?廢話,這不是名擺著嗎)。

白話翻譯(怕你法盲看不懂):
路權,跟公民權、同性婚姻平權,都是人權的一種,都「需要爭取」才可以獲得。
但是,路權的「範圍跟內容」,和公民權、同性婚姻平權,完全不一樣,懂?

就好比,生命權、工作權、公民權都是人權的一種,但內容完全不一樣,懂?

而你現在不爽的是「重機族群,憑什麼爭取路權?」
這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
不然你說說「爭取路權」這件事,違反哪一條法律?

那些拿「天賦人權」跟「路權」比較的,也是法律基礎邏輯搞錯,直接去翻課本比較快啦
(不敢相信,法盲要跟我討論法律.......而且講了一堆,還是看不懂)


人權是範圍最大的權利,而其中,生命權是最高階的,其他權利(例如路權、公民權)都在人權之內,在生命權之下,懂?

這些都是在講「法律主體」,建議你參考我前面的文章(112樓的留言)。

所以,有沒有遷徙自由,跟有沒有路權並非正相關。

簡單來說,有遷徙自由,不等於有路權(遷徙自由是不准你出國、離開住居處,用走路或搭船的也不行)。
遷徙自由是指最基本的憲法(民法中也有很多其他人權的規定)。  
路權,指的是用路人「包括行人、四輪、二輪」使用道路的權利。
(上面這兩點你維機自己查總會吧?)

所以,「路權」跟「遷徙自由」,是兩回事,兩個完全不同的權利跟概念。
(很怕你的智商看不懂這一段……)
怎麼會擺在一起討論?(法盲邏輯)

以上這些,是指法律基本邏輯,跟重機要不要上國道無關,但你沒搞懂這個,一直跟大家吵這個,只會顯得你是弱智。

因為你根本不懂法律,所以誤會了字面上的意思

問題2:高速公路到底跟你所謂的 呃…遷徙 移動 工作的人權有啥關係?

A:這一題如上說明,其實這是兩件事,你把遷徙自由當作路權,是你法律位階搞錯,所以當然會誤會法律含義。

我上面也回答你,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什麼,而兩者是不同的等級跟位階。

人權的等級(生命>自由>財產>其他)

問題3:住花東的人連高速公路都看不到,連想開車上高速公路都沒辦法……你還在抱怨自己的重機怎麼不能騎上國道!?好笑哦~

A:對,花蓮的人沒有高速公路,所以他們也積極在爭取相關權利,蘇花改就是這樣出來的。
而這件事,跟重機可不可以上高速公路不衝突。這兩件事情本來就是可以一起追求的。

不如反問你,為什麼花蓮沒高速公路,重機就不能上國道?
因果關係是??
你必須舉證欸,又射後不理?

這個社會上本來就是有許多不同領域的人,都在爭取自己的相關權益
例如醫護人員爭取醫療勞權
18歲爭取投票權
同性戀爭取婚姻權
而這些都互不衝突,不是因為同性戀婚姻沒過,所以重機沒資格爭取路權
不是醫生勞權沒爭取到,所以重機沒資格爭取路權。

這些權利,都是人權的一種,都是不同領域的人,為了捍衛「自己權益」的爭取。
法律有一句格言「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著的人」。
以上,爭取路權的概念,你應該有稍微理解一點了吧?



問題4:政府沒有義務一定要蓋高速公路欸!沒蓋高速公路也不違憲啊!
蓋高速公路既然不是政府的必要義務,那重機上國道怎會是必要的權利呢?

A:政府有義務蓋高速公路,這不是違反憲法
而是政府收取稅金後的義務

參考

政府收稅,自然要建設國家,政府不建設,不見得違法,但政黨會被下架

再者,從頭到尾有人說(沒蓋高速公路違憲)的嗎?
這句話是你自己說的吧?
你不要拿自己捏造欸~,講得很像是我說的一樣,笑死

依法論法,ok?

而且,為什麼政府沒義務蓋高速公路,重機就沒必要上國道?這兩件事有什麼關聯?你要舉證欸
還是你以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蓋高速公路跟開放國道是同一件事?

哈哈哈哈,好啦,等你上面的都搞懂再來幫你講解這一題好不好?

問題5:瞎扯一大堆
A:真的~~~認同你這一點
我也很納悶,為什麼重機路權你要扯遷徙自由?
為什麼要扯花蓮?
為什麼無法就事論事?
留下滿滿的疑問哈哈哈哈哈

對於你這種沒讀書的人,講的話真的都超奇怪
就叫你去讀大學你又不聽

你看不懂我前面的解釋,覺得我在虎爛?
我之前不是也跟你說,去買法律基礎概論來讀
讀了以後就知道我是不是虎爛了啦
法律知識,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你買了沒?


課程傳送門

你是不是故意一直做球給我殺啦,笑死
哈哈哈哈哈哈

不意外重機、汽車我都有,如果有公投我一樣會投反對 .
皮爾卡燈 wrote:
A:命題錯誤,有沒有...(恕刪)


噢,講了一大堆,還是看不出來重機為什麼可以上國道!?
每個人都只當你在耍猴戲,隨便回回你而已,你還很認真哦!自我感覺良好欸。
皮爾卡燈

當然啊,因為我上面根本沒在講重機啊。不是都在問「路權跟人權」的關係嗎?是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因為你的問題和重機無關,懂?

2024-05-08 8:25
彩 雲 間

我有必要回復你什麼嗎?我有必要爭取你的認同嗎?無論我有回沒回我就是能上國道,我有什麼必要跟你逐字回覆?是你要爭取上國道,是你要對我做簡報來爭取我的認同,懂嗎?你搞不清楚狀況。至於接受不接受是我的自由。

2024-05-08 8:30
Leonyang1603 wrote:
那就一視同仁通通走省道,高速公路只開放給大眾運輸、大貨車、廣義公務車輛,其它自用車輛一律只能走省道


可以啊~其實我也沒那麼執著一定要開車上國道,我坐客運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能建議交通部禁止自用車輛上國道,交通部只要同意禁止,我就聽交通部的,我就不開車上國道了。
這樣可以嗎?我們一起聽交通部的規定嘛~!

還有阿,別再扯國外的高速公路怎樣了
全世界的道路根本沒有統一的規格、統一的標準、統一的定義...扯一大堆低程度的道路來說這就是跟台灣同等級的高速公路,好笑喔!!
另外,圖片是可以自己製作自己畫出來的,做那種圖有什麼困難的?
麻煩轉貼網址連結!
皮爾卡燈

你這幾題上面都回答過了,詳細請參考19樓跟36樓

2024-05-08 8:39
皮爾卡燈

你是不是國中畢業而已阿??

2024-05-08 8:45
彩 雲 間 wrote:
我有必要回復你什麼嗎?我有必要爭取你的認同嗎?無論我有回沒回我就是能上國道,我有什麼必要跟你逐字回覆!?是你要爭取上國道,是你要跟我做簡報來爭取我的認同,懂嗎?你搞不清楚狀況。接受不接受是我的自由。



問題1:我有必要回復你什麼嗎?
A:當然要回
因為這是公共討論,所以,雙方都必須回答對方的問題。
如果單方面你罵爽的話,那這不是「討論」,就是雙方互罵的吵架而已。
你是不是還活在高中阿? (雙方爭對自己的意見互罵就好,誰罵的比較兇就贏了這樣??笑死)

還是你承認你就是來吵架的?
如果不是,你是來討論的,想證明你自己觀點是正確的
你認為我觀點不對,給你機會讓你論述,回答我的疑問阿,這是民主欸
懂?


問題2:我有必要爭取你的認同嗎?
A:不用,我們不需要認同彼此,這是兩回事
舉例來說,最近舉辦廢死辯論,我支持死刑,我不支持廢死
但我會去客觀傾聽雙方立場的論述,我覺得雙方講的都很有道理
但對於像你這種沒讀書的法盲來說
其實,「反重機」就是迷信
跟你講技術、法律問題,但你聽不懂,你也說不出理由
你心裡就是覺得「反正我就是覺得重機危險」

ok,我尊重你啦,但你跟迷信邪教是一樣的,沒有理由ok?

問題3:是你要爭取上國道,是你要跟我做簡報來爭取我的認同,懂嗎?
A:觀念錯誤,看來你完全不懂
是你對我發問,我當然有必要回答你
如果我無視你的問題,你是不是又要嗆我:你答不出來,你逃避問題,你錯了喔!
你是不是搞不懂什麼是公共討論阿?
(素質之低,讓人咋舌.......我開始懷疑你連高中都沒讀過了,不是吧????)

談公共議題身心俱疲!

詳細請參考這個影片

問題4:你搞不清楚狀況。接受不接受是我的自由。
A:在前面說過了,沒人要說服你,我是要讓大家知道,你的論點跟觀念都是錯的,那就夠了。
如果今天你的論點正確,那你就直接會針對論點討論了,笑死
就是因為你是錯的,所以你講不出來阿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用說服你,我也沒興趣說服你
就說你是迷信了,根本沒必要說服你(迷信就是無法溝通的啦,懂?)
重點是讓大家知道,你觀念不對ok?(你以為大家跟你一樣蠢嗎?例如樓主也會看我們的討論欸)

你想證明你觀念正確? ok阿,那就針對問題討論,很簡單
這就是所謂的「公共討論」
懂?
皮爾卡燈 wrote:
問題1:我有必要回復...(恕刪)


在01你誰也說服不了,你放心好了...不會增加任何一票支持重機上國道的票,你們也不會增加任何一位支持者。
皮爾卡燈

??我有說要說服誰嗎??我不是才剛說完「重點是讓大家知道你觀念錯誤嗎」??哈哈哈哈哈,好喔👌🏻哈哈哈哈

2024-05-08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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