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常"在路上跑車的,就算肇事機率低 (1% 做一百次會中一次),總有出事的一天,而且比不常開車的出事的機會還大,就是俗話所謂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但這些人似乎愈常開車就愈以為自己不會出事?又或許怕被嘲笑技術差?於是一堆不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漸漸養成 (真的常在路上看這些車表演危險動作),直至遇到影片中的事故,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
影片看了好幾次真的覺得看得好難過我相信駕駛所說的看不到影片中駕駛眼睛被陽光照射而行人是在陰影處所以視覺一定會較為不清楚另外就是轉彎又要看對向車道又要看轉彎方向資訊量太大的情況下還再加上所謂的A柱問題很容易就沒看到到底為什麼政府不能修改斑馬線的設計斑馬線後退還有就是時差行人號誌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只有相關單位不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