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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意外,兩老夫妻牽手過馬路,被客運輾過

活到這年紀
一起走也算不幸中的大幸
30年前就說要人車分流,就是不聽

硬要行人綠燈和右轉車行才甘心
人命不值錢
以後這情況會越來越多
apolloo wrote:
活到這年紀
一起走也算不幸中的大幸


不會說話就不要亂說

等你到這年紀,希望你也可以用這種方式離開而感到慶幸
jxv wrote:
彰化縣溪湖鎮1對80...(恕刪)


轉彎還要加速踩油門

太狠了
愈"常"在路上跑車的,就算肇事機率低 (1% 做一百次會中一次),總有出事的一天,而且比不常開車的出事的機會還大,就是俗話所謂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但這些人似乎愈常開車就愈以為自己不會出事?又或許怕被嘲笑技術差?於是一堆不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漸漸養成 (真的常在路上看這些車表演危險動作),直至遇到影片中的事故,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
影片看了好幾次
真的覺得看得好難過

我相信駕駛所說的看不到
影片中駕駛眼睛被陽光照射
而行人是在陰影處
所以視覺一定會較為不清楚

另外就是轉彎又要看對向車道
又要看轉彎方向
資訊量太大的情況下
還再加上所謂的A柱問題
很容易就沒看到

到底為什麼政府不能修改斑馬線的設計
斑馬線後退
還有就是時差行人號誌
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
只有相關單位不知道嗎?
行穿線多為轉彎處,死角多。
沒車穿越馬路才是最安全的,
不禮讓行人罰,
只是在掩飾政府權責的無能而已。
看了新聞真的很難過
司機根本就沒打算要停
這種感覺也不會關太久
台灣法律真的是個笑話
只因為過馬路,
老人家無辜喪命、截肢,
讓人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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