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就算這樣拍下來上傳檢舉,也有很大的機會,警察不會開單。
方臉阿華 wrote:
以我前天為例,我在水利署前,綠燈過斑馬線,機車就從我面前闖過!!
如果剛好你手上有手機?!你會拍闖紅燈的機車嗎??
如果是我! 會!!!
有時看這些所謂的"檢舉魔人"檢舉的數量
道不如看看,被檢舉人當下正在做什麼"好事"?!
檢舉闖紅燈的開單要件:
- 動態違規一定要是影片,不能是照片。
- 要拍到行車方向同向的號誌燈為紅燈。
- 要拍到從車子未過路口停止線之前,號誌就為紅燈。
- 要拍到車子穿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
- 違規車輛前方沒有公車等大型車輛,影響駕駛視線。
- 車牌要清楚


自己去做一次就知道了。
chuleei wrote:
從精神疾病的角度來看,大量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已經具有反社會人格的特徵,畢竟檢舉沒有獎金,但違規魔人則不是,因為他違規的理由通常是圖方便、或是趕時間,所以如果不是像暴走族一樣的都還算不上病態。
以鄭捷為例,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具有反社會、自戀的人格特質,欠缺對他人遭遇的同理心,然後隨機殺人(無差別)又比一般殺人案更嚴重,結果只是為了滿足慾望。
套在檢舉魔人身上也有類似的情況(隨機無差別對象,造成別人的困擾,而且還挑罰最重的項目來檢舉),只是程度較低也合法,還能冠上正義的名份,細思慎恐啊!!
所以檢舉人損人不利己是病態,違規人損人利己就沒問題?
怎麼變成是檢舉人造成別人困擾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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