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vbs.com.tw/cars/2203304道安方案大撒幣11億放水流?交通事故死傷仍創10年新高近年來政府相當重視國民的道路安全,因此也不斷投入各項預算,沒想到近日審計部發現,2019年至2022年的第13期道安方案,交通死亡人數超過目標785人,受傷人數更是達到49萬8千多人,創下10年來的新高。而13期道安方案編列11億6341多萬元,在去年為止已經執行將近11億元,補助中央以及地方總計9億多元,1.9億元則是補助交通部宣導高齡交通安全、機車駕訓以及架設「科技執法」等等。然而去年受傷人數49.8萬多人逼近50萬人,死亡人數也達到3085人,創下10年新高,根據統計數據顯示,交通死亡人數中65歲年長者占比逼近42%,年輕族群的受傷雨死亡人數也有增加,若以交通工具分析,騎乘機車死亡達到總體死亡人數63%,不過數據中並未統計肇事主因為何。遺憾的是道安方案實施後,受傷人數不減反增。在這樣節節攀升的交通事故中,民眾紛紛表示不滿,認為相關單位花費預算卻沒有實際功能。網友也不滿的表示,台灣的交通是需要從立法方面重新檢討,而不是以現有基礎改善,並表示:「台灣有關交通的問題要全部改掉,全部都是問題…」、「11億都花下去了越花越嚴重…」、「數據就說了機車現在這樣騎很危險,然後繼續左轉靠右,怎麼就是講不聽?」、「全台花錢裝測速、區間測速、警察瘋狂執法,然後對交通完全沒幫助…」、「11億…為甚麼越花傷亡人數越多?」、「花錢搞一大堆執法設備賺人民錢,然後傷亡人數完全都沒在管你…」實際上以數據來說台灣的交通還未往正確的方向發展,以傷亡最多的機車使用者來說,想要降低這類的傷亡數字,現行的車種分流可能不是正確的方向,必竟交通部自己的數據就說明強制待轉沒有比較安全,但是相關單位仍堅持機車要待轉。令人無奈的是此政策實施時間已有相當長一段時間,這些數據都不能改變官員對於機車的想法,當全世界先進國家都實施車速分流,唯獨台灣高死傷率還要求車種分流,看來想要降低傷亡數字,對機車使用者先行處理已經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了。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5240044.aspx政院投400億改善道安 王國材:著重交通工程面(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3日電)行政院擬投入新台幣400億元改善人車安全,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經費主要著重在工程面,道安工作中,汽車禮讓行人觀念是重點,另一重點是從政府端設法透過交通工程讓民眾不容易犯錯,這是政府的責任。行人安全備受關注,行政院會25日擬通過道安行動綱領。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表示,行政院已經通過了第一期「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規劃推動「永續提升人車安全計畫」,要在7年內投入400多億元經費來改善人車安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交通部長王國材列席備詢。王國材在列席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交通部將在25日的行政院會提出道安行動綱領,主要從教育、工程、執法、監理著手,期待由中央對政策跟作法明確規範,由地方落實執行,行政院也特別用跨部會方式參與。他說,道安工作是今年最重要的工作,過去台灣被稱為行人地獄,道安數據表現不好,今年希望透過中央地方合作,從問題分析到具體做法,中央地方一起努力,把道安工作做好。針對400億的預算該如何使用,王國材表示,過去道安經費每年約5、6億元,這次行政院給400億進行徹底的改善,經費主要著重在工程面。道安工作除汽車禮讓行人觀念是重點,另一重點是從政府端設法透過交通工程讓民眾不容易犯錯,這是政府的責任。王國材指出,交通工程最重要的就是行人,包括人行道、路口行穿線外擴加庇護島、行人專用時相、早開時相等都會優先來做,另外行人比較會走的地方,例如校園、高齡社區等,設置人行道的設置,避免人車衝突等,以及在安全角度談路權,適度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等,這都是後續重點。對於道安會盤點全國縣市行人專用時相及早開時相,王國材表示,就他了解,各地方政府都有往這方向在進行。他認為短期最有效的做法就是設置行人專用時相,調整號誌燈讓行人有完全的路權,長期做法則包括路口行穿線外擴、庇護島、騎樓留1.5公尺寬的整齊線供行人通行、機車退出人行道等,地方政府都非常積極在進行,中央就是在經費、政策上跟地方合作。王國材也表示,在行人空間改善的部分,除高雄市以外,其他五都都已前往視察討論,預計在7月做整體報告,談各縣市的努力及尚未完成的部分。他說,道安工作若形成全國性運動,交通部會全力以赴進行。(編輯:翟思嘉)1120524去年受傷人數49.8萬多人逼近50萬人,死亡人數也達到3085人,創下10年新高往生更多的人,預算才能編得更高 ??上次說要百年才能改善~說這種騙小孩的話就是侮辱死老百姓反正百年後誰才還會在場? 誰還會看這100年改善成果是什麼?早就都債留子酸了繼續給這個黨玩~就會繼續這樣~反正我們的政府很有錢
貼不貼隔熱紙,要貼多少透光率的,都是駕駛可以自行選擇的所以如果肇事原因與此相關那也是肇事駕駛要自行負擔的根本無法當作推託之詞A柱死角.............你TMD的頭不會轉一下喔身體挪一下阿...是被雙面膠黏住喔?!
jxv wrote:8日晚間8點9分,機...(恕刪) 眼殘了.......................不論政府多腦,罰單多重,難道政府未執行重罰之前,大家都不用禮讓行人直直衝?從以前就會禮讓行人的我,管他後面叭管他後面撞把行人當成自己家人,你會不會有耐心等待&禮讓?單純就是心態問題而已,讓習慣了,哪來那麼多廢話有違規駕駛者就會有違規行人,真的沒必要嘴來嘴去的
煉獄芭樂 wrote:貼不貼隔熱紙,要貼多少透光率的,都是駕駛可以自行選擇的所以如果肇事原因與此相關那也是肇事駕駛要自行負擔的根本無法當作推託之詞A柱死角.............你TMD的頭不會轉一下喔身體挪一下阿...是被雙面膠黏住喔?! 但政府的職能就是應該要把為『危險』的因子直接禁止,而不是還讓民眾自行選擇。因為很多人的愚蠢而短視的,不禁止的話,他們總會想著『黑一點又如何,我開車時多注意些不就好了』?對啦,真的出事時是車主要自行負擔,但…真的如此嗎?這些車禍事件造成的社會問題,真的是肇事的車主能獨自完全吸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