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相信檢舉者都是維護正義之士,本身絕不會違規,不會挾怨報復。他們不敢當面糾正、勸離違規者,是因為怕遇到棒球隊,顧慮自身安全,只能默默的當無名英雄,勉為其難的媲美明朝東西廠閹宦。我們要相信檢舉者都會潔身自愛不會違規 ,不會挾怨報復,不會摡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破財上!一切只為公義。
最強藍光 wrote:正常人才沒那個美國時...(恕刪) 檢舉人病不病態我不知道不過台灣從道路設計乃至交通法規我相信在01裡敢舉手說完全不會違規或違法的我相信應該是0所以各位在檢舉時針對完全沒妨害別人或造成他人危害的可以手下留情嗎?
Harvey norman wrote:一般人真的沒有這麼閒就算看對方不爽也不會花時間搞這些鳥東西真的只有社會底層才會做的事 社會底層報到,目前業績一百多件。老實說這只是上網之餘的興趣。要能檢舉,還得有案件,要有案件,還得歸功於每天開車上下班。最重要的是,要有人違規。目前對這個事項,正熱衷著,等我覺得無聊,可能就不再檢舉了。實在不好意思,這麼底層,傷你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