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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也要留意自己,別以為找不到你是誰?

是不是停紅線被照
啊你就別違規不就好了
我是一張騎機車右轉沒打方向燈
被高雄的檢舉達人拍的
不過也不太確定
因為當時下大雨
而照片中我的影像又拍的小, 當然閃光燈就更小了
既然右轉是閃光的, 也可能拍到時剛好是閃滅時
我希望能看到影片比較心服口服

另外這檢舉達人還同時拍了我一張等紅燈時暫停在路邊柵欄白線
我倒是不清楚這線不能停
反正同個人就拍我兩張, 自認把罰款繳了

這檢舉達人下大雨, 早上七點就出來拍了, 真勤勞
SGR 0418

給我的只有相片, 我機車影像還很小一個在遠處

2023-07-01 23:06
mm6842

檢舉要影片 因為要時間 給你當然是照片 你可以去監理處申訴

2023-07-03 10:54
我覺得耶穌如果在台灣說沒有交通違規的人可以丟石頭,聖經上的那個女人大概會被丟死吧!有些人就像兩條平行線,思想上永遠不會有交集的一天,反正就各做各的吧!我也只能每天真心的祈禱,遇到廟,也會進去捐香油錢,一切功德都送給亂檢舉我的人。
亂檢舉被申訴成功翻案的人,不會覺得過意不去嗎?晚上睡得著覺嗎?你們的人生就是這樣亂找別人的麻煩?
台北市有5分之1的申訴被撤銷罰單,亂舉發的人有多少就知道了。


我沒有罰單,我的罰單被撤銷了,我是守法的開車人。
leoliou

所以1千個人違規者裡面有4個是無辜的,這數據是檢舉人誤傷比例高還是交通隊太黑[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3-07-02 3:01
bradia

用總違規案件計,撤銷的只佔0.32%,感覺警察很公道啊[微笑]

2023-08-27 20:56
依照你提供的數據,台北市警局認證的大概是千分之4,
罰單要不要PO出來看看是怎麼個亂法,
亂檢舉通常不會舉發,自然不會有罰單,
難道是在廟裡問到的???
大家一起合作,大家一起寫申訴,大家一起花300元去法院行政訴訟,不要怕麻煩,失敗了也只是多花300元,一份申訴書就是一份公文,我的是監理所發文給警局,警局要回覆,他找你麻煩,為什麼你要忍受,不找他麻煩?讓他寫公文,每年花那麼多稅金,不就是現在要用的。何必忍受一些陰陽怪氣的回答,直接寫一份申訴書,很簡單,沒有限定的格式,把意見表達,寄給檢舉單位。不知道的話可以打電話去問。這是合法的程序。不要讓權力睡著了。
leoliou

感謝這位大德的熱心贊助,以後收到罰單的不論事由都可以找你領300是吧[伸]

2023-07-02 6:14
Jim 1250 wrote:
大家一起合作,大家一...(恕刪)


上回開車被拍到闖紅燈,想申訴卻放棄了,因為知道不是光靠相片被檢舉,一定是附帶影片
與其花心思在那文來文往,從此我就乖乖的守住右腳,不再搶燈號...
依據經驗,承辦警員會依據事實、情節開立罰單,會成立通常都是鐵板釘釘,與其花時間心力翻盤,不如乖乖遵守交通規則...

送給版友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小結:習慣是養成的,也是可以改變的,請大家一同努力洗刷中華民國的行人地獄汙名!
檢舉人亂檢舉,警察便宜行事,隨便開罰單,就是看準98%的人不會申訴,只是沈默的羔羊,既然是羔羊,何不宰來吃了。像這次人行道事件,政府不想花成本改善交通設計,只會把責任轉嫁到開車、騎車的人身上,反正罰錢就是了,98%的人只會乖乖去繳錢。新聞上有報導,大量的檢舉造成警察的困擾,那為什麼沒有大量的申訴造成警察的困擾。收到罰單,就去申訴,把不合理的理由附上,覺得合理,寫申訴書去稱讚。當警察面對98%的申訴書時,才會警慎的開罰單。高雄交流道的檢舉,如果沒有上新聞,還是有98%默默地交罰金。檢舉人願意花時間剪接陷害人的影片,為什麼被害人不願意花時間拿紙筆寫申訴書。申訴書很簡單,寫理由寄給開單單位(可以打電話去問),沒有格式,不用下載任何表格。台北市有5分之1的申訴案件被撤銷罰單,不覺得有點太高了,沒有鐵板釘釘。剛看到時,我也很驚訝。每年有8000到10000勇於申訴的人被冤枉了。沒有申訴的人就被直接被當做是交通的害群之馬,承擔交通地獄的惡名。



我沒有罰單,罰單被撤銷了,我是守法的開車人,不要貼我標籤。
請檢舉人去和廢死聯盟辯論,處罰是否會降低犯罪率。
bradia

所以沒申訴的人就是被冤枉?是這個意思[不知]

2023-08-27 21:01
Jim 1250 wrote:
檢舉人亂檢舉,警察便...(恕刪)

閣下貼出數據和引出道路設計問題,先給您肯定

但個人提出一問,申訴成功的案件,多少是動態違規?多少是靜態違規?並未顯示兩者之間比例!
幾年前我被檢舉闖紅燈,對方基本百分百有附影片,申訴鐵不會過(動態);今年三月被拍紅線停車(靜態,進蝦皮取包裹三分鐘)也是無法翻盤(員警親自拍照檢舉),這兩件就是百分百,無言....

我斗膽猜測,申訴成功應該多是靜態,例如:紅線好像要前後超過五分鐘,民眾檢舉才能成功
所以,被開單後可以說暫停時間未超過,才有申訴成功可能,我的案例不同,員警親自來拍整排違停,我TMD的乖乖認了....

我認為,道路設計不良導致被檢舉,申訴沒大問題,也應該積極爭取
但有些因為個人習慣,像是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亂跨雙黃線,還有開在不屬於自己車道的,被開單幾乎都不冤,我也是乖乖的去繳,沒什麼好靠北

舉個極端的案例,我朋友按方向、速限,乖乖直行騎在機車道,對向老伯騎車違規跨雙黃線,自對向追尾撞他,結果還掛了,大家猜怎著?我朋友無任何過失,沒辦法,老三寶的自殺行為,問一百個人,幾乎不會有人同情老三寶..

所以,交通法規還是遵守,不合理的道路設計,就另外循正常管道向主管機關施壓吧...

諸位不喜勿砲,謝謝
看到樓主的貼文,更引發我檢舉的動力!

話說新北警察效率都不錯!

aaaaaaaaaaaaaaaaKKa wrote:
現在車子都有前後鏡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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