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1. 句點已經說明內側車道是超車道,這是無庸置疑的。與速度無關!
2. 可否長期占用? 可以!在不堵塞的狀況下。也就說不堵的狀況下,以限速行駛。
樓主堵塞了? 看文字的陳述是有!
但我不認為警察會開樓主罰單...因為會有爭議。
(若如說樓主有達到最高速限,又沒有讓)
我想陳述的是...這條規則精神在讓道路使用更有效率,
我並沒有說超速的對的,但是超車後讓出超車道,讓後方車子通過,
至於後方車子是否超速,也如同前面前輩說的,交給警察去判斷就好,
這不就是這個規則的精神? (雖然我也覺得這規則陳述的不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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