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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c機車誤闖國道 兩騎士慘死 -

照檢察官這麼說
火車撞死闖平交道的人
也算是過失致死囉
那撞到的第一台駕駛,
是不是 有看到 是別台車壓過 ?
或是 可以做證 你們並沒有壓過呢?
明明主題是"50cc機車誤闖國道 兩騎士慘死 - <<事實版>>"
跟重車有啥關係?
跟汽車載多少人上班有啥關係?
離題+一堆口水~
我倒比較關心此事件後續發展!
以上
i♥VESPA msn:t4ttoo.jo@hotmail.com
dexterwong wrote:
照檢察官這麼說火車撞...(恕刪)

要依個案論,不是用一個標準看全部的車禍意外的。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t4ttoo wrote:
明明主題是"50cc...(恕刪)


應該是那6人最少都會判毀損屍體的罪吧.........
至於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官沒辦法判定當時人是否已經死了.....
只是...資深一點的法官..可能還是會以這條來處罰這6個人喔...........
alexpopo1688 wrote:

應該是那6人最少...(恕刪)


應該不太可能
刑法中有關損壞屍體的條文中
只處罰故意犯
在此案例中很難認定其為故意
依照法律程序

檢察官是一定會起訴的

但判決是由法官決定

該起訴就是要起訴 不能怪檢察官

我認為樓主很幹~。我認為樓主很幹~。


一堆又一堆的事~~
注意這篇文章是因為電視新聞有報導,也陸陸續續有人回應。
但是沒看見有人憐閔這是"邊緣人"的悲劇。不管他們做錯什麼,總是"人命"消失在這次意外中。
"人命"值不值錢?我想他們的身後是最不忍看到這般結果。

排排 wrote:
"人命"值不值錢?我想他們的身後是最不忍看到這般結果。

他們的犧牲是有代價
至少讓那些騎兩輪的知道
在轉倒後
汽車是無法瞬間停下
運氣好是一台碾過停下
視線差的話
是一台一台接著碾
lingi567 的重機公式 A 交通工具 = A 駕駛 = 人 = B 駕駛 = B 交通工具 結論 A 交通工具 = B 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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