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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是這樣做績效的

明知貨車就開不快
硬要佔著茅坑不拉屎 呵
sam chan052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是(恕刪)


看到有在抓烏龜我就放心了
當烏龜還有臉上網討拍

而且被拍的地點完全沒錯
少在那邊帶風向
可憐
不用申訴了,罰單付一付,以後不要開內線就好
你前面都沒車,你開的慢是因為你載重要貨物?
sam chan0522 wrote:
但問題來了,照片中的地點,是快到三義交流道的地方,南下150公里處

以下是南下150公里處

如果你是在這邊被拍,那依照警察的拍照角度,應該會拍到那一排道路標示(但你的罰單截圖上並沒有)

以下是南下158.7公里

道路標線看起來跟150K一樣,但少了那一排道路標示
所以看來警察開的位置沒錯
是你搞錯了喔!!
IDEAROCK wrote:
不用申訴了,罰單付一付,以後不要開內線就好
你前面都沒車,你開的慢是因為你載重要貨物?



邏輯問題
是因為速度不足,還是因為開內線?

顯然是速度不足而被拍照的----龜車當然要被公幹。不用討拍。



如果對保持最高速限有信心,就可以依1直開內車道,因為絕不會被取締。
眼觀耳聽 wrote:
就是很難成案,所以一堆愛占用的才沒再怕


即便所有車道前面沒車,我用最高限速開車一直開在內車道,一切合法,不是難成案,是不違法不取締喔。
我不愛走國1!國3我都GPS+15+ACC在跑,遇到🐢就換車道繼續跑~說真的,外線大多數的時間比內線好走很多。
大家都誤會樓主了,他是以親生的慘痛教訓在做政令宣導阿~
以後要放隻舊手機時時測速

不然會被車商不準的時速表害到
鄉民報到 wrote:
警察多罰幾次看你還喜不喜歡走內線,對罰單有異議去申訴,在這裡申訴沒用



完整的說法是 : 警察多罰幾次看你還喜不喜歡速度不足還想走內線,對罰單有異議去申訴,在這裡申訴沒用。


一直走內線,不違法
。走內側車道卻速度不足,政府愛抓,每年抓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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