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的價值就是我們是進步的國家,有死刑是對這個進步價值的最大侮辱!連已經判死刑的都不執行了,新店隨機殺人案死刑也改判無期徒刑了!這個官員是在說實際情況的真實寫照!酒駕怎麼可能判死刑呢!不是在扯進步價值的後腿嗎?
Benn1963 wrote:酒駕最重死刑 法務部(恕刪) 真的是欺騙老百姓,就算起訴求處死刑,到法官手裡直接輕判!加重罰款更是笑話,直接脫產兩手一攤沒他皮條,更別說受害的人能不能拿得到賠償。怎麼不直接先關15天?15天還要自費,管你生活會不會受影響!
酒駕害人真可惡! 對對對,判死刑,大快人心,最好還剮刑後斬首示眾?無敵大迴轉害死人可不可惡?不禮讓行人害死人可不可惡?違停害人撞車致死可不可惡?嚴重超速撞死人或害死車內乘客可不可惡?父母沒給小孩安全座椅車害死小孩可不可惡?不遵守交通規則應要闖紅燈害死人可不可惡?偽善的言論,什麼都要死刑處理,這世上該死的事可多了去,即使我支持有死刑,每次看到在那邊以為死刑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就覺得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