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道根本就沒有直行車跟轉彎車問題
因為這問題要建立 就會跟並行or前後車牴觸
不知道哪年哪月開始 這種被一次恐龍法官判成直行車+轉彎車後
就一直變拿來亂用...亂判...就怕觸動前例學長的判決..而不敢做正確判決
講白點 你今天要假車禍、要換車 後車只要看到前車轉得慢 那撞上去就對囉?
事情不是這樣嘛...
直行車跟轉彎車 一直都是建立在不同方向的
而且這還必須是要建立在 同時抵達路口 才可以成立
不同方向+同時抵達 雙方的下一步才會是【同步的】
而直行車+轉彎車 必須建立在相等條件
同車道 一直都是前後車的問題 影片雖然難以看出當下位置
但根據初判跟撞擊痕跡 不難推斷當下汽車是前車位置
Q:原PO影片誰先抵達路口?
A:汽車
Q:原PO影片在抵達路口之前 汽車跟機車的位置是屬於下列何者?
(1) 前汽後機車
(2) 並行
(3) 前機後汽車
答案也很明顯是(1)吧 (看不懂得請再回去看藍字)
怎麼看都不能適用直行車跟轉彎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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