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譜的是,警方獲報到場,即便張敦量因撂人總計有11人在場,男大生方只有5人(包括女同學),現場只有男大生頭破血流,但警方竟相信這只是單純互毆,只帶回張敦量等3人,並以到場時「沒有看到有打架、非現行犯函送」,致張敦量等3人作完筆錄後便離開派出所,直到後續因男大生傷勢嚴重,並因調監視器以及男大生同學供詞,才知道根本不是「互相傷害」!
即便後來警方改以殺人未遂等罪函送,但這對男大生家屬而言仍是情何以堪,因為他們的孩子躺在醫院昏迷不醒,但張敦量等3人因是被以「非現行犯」函送,沒有移送由檢察官複訊,甚至連請示檢察官都沒有,所以作完筆錄後仍自在的趴趴走,無助的家屬只能投訴媒體。
當媒體曝光誇張的暴力影像,國人怒吼,檢察官才知這起案件立刻分案。但警方仍堅持「到現場已沒看到在打人」,因而以非現行犯函送的程序沒錯。雖然事後才知「事情大條」,將傷害罪改成朝殺人未遂等偵辦,但因一開始作完筆錄就將人放了,而非立刻移送檢察官複訊。後果嚴重可釀串供、滅證,逃亡。果然最後一度也傳出,張敦量一度失聯警「找嘸人」。也因在社會關注下,一開始以傷害罪僅函送3人,目前也改為7嫌涉案移送檢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