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就是台灣交通罰則不痛不癢。在我看來,台灣交通法規罰款全面要再漲2.5~3倍,營業車駕駛還要再加成,且其中一部分必須與雇主共同承擔。在台灣闖個紅燈不過1800,紅燈右轉也不過600。澳洲闖紅燈要罰400左右,連不禮讓行人都要300左右,是澳幣喔。
看你內文1. 最內側道有禁行機車2. 機車停等區沒有延伸到內車道綜合這兩個,感覺反而是道路規劃不良因為汽車開最內側,禁行機車,本身也沒錯而倒數第二線,那邊有機車停等區,應該是機車可以行駛的區域,機車也沒錯只是不確定有沒有左轉燈,有左轉燈就是機車沒等左轉燈的錯了但如果最內側也是左轉車道,那汽車執行就反而是汽車的錯了沒有到在那個路口無法判斷,還是留給法官來判吧
這種直接左轉的, 除非你有神一般的反應我上次在花蓮遇到過一次這種我開40左右+重踩煞車才勉強煞住沒撞上...我後座的東西全都飛下來會開這麼慢還是因為是去旅行, 正在和家人聊說花蓮風景真美然後旁邊的騎士燈都沒打就直接切過來如果照正常限速開那個人也飛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