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加紅茶 wrote:
我也這麼覺得,
在台灣比較多拒檢,都是用圍捕,應該也是怕當下駕駛有槍,警方風險高,
新聞都有照片,2槍都是打在車窗上,很明顯是在對著車內的人射,這個在台灣算蠻少見的。
這種射法,比較像當下就是要把人打下來,
如果是緊急下射不準輪胎,彈孔位置應該也不至於那麼高,還2槍都一樣高。
最重要一點,駕駛雖拒檢,但車內應該沒槍械等武器。
所以這案件家屬應該會認為有機會,會提告
這樣吧!如果警察打到歹徒車子的輪胎!然後歹徒又爆衝失控的開走!
結果不小心撞死你的家人、朋友,然後你願意放棄仇恨,也放棄索賠!然後記者訪問你的時候
你可以侃侃而談歹徒被警察執法過當的比例原則............
哪我保證全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人民會支持你的看法!
我也希望下次有警匪槍戰的時候你可以衝到現場拿起大聲公
左邊對警察輕聲細語談起比例原則,右邊對匪徒溫柔婉約的訴說放棄暴力,放下武器!
用你的生命告訴全世界的警察跟匪徒其實它們兩邊是可以握手言和的..........
有時候講話不要學台灣法官好傻好天真,畢竟養尊處優的法官可是從不曾走入這人世間阿!
peterjackalex wrote:
如果不第一時間開槍阻(恕刪)
老話一句,如果副駕只是一個搭順風車無前科的老百姓呢?用搶準則不是寫好看的.不然就去改用槍準則讓警察有個依據.不然上法院是討不到便宜的.
Hkiki wrote:
老話一句,如果副駕只是一個搭順風車無前科的老百姓呢?
如果是你這位搭順風車無前科的老百姓坐在副駕,看到同車駕駛意圖衝撞警察,你會靜靜的在旁邊看著他裝逼?
潘員跳開後拔槍開槍,站穩又開槍,子彈自駕駛座車窗擊入、一槍自擋風玻璃前擊入,擊中坐在右前座的林姓女子,林女雖一度逃脫,仍被警方攔截圍捕。 林姓友人被子彈擊中後,子彈由她左側腋下進入、右側胸腔離開。
老話一句,不要不看新聞就來回文,員警用槍從頭到尾沒對準副駕駛座,是駕駛運氣太好。
alan012900 wrote:
這樣吧!如果警察打到歹徒車子的輪胎!然後歹徒又爆衝失控的開走!
結果不小心撞死你的家人、朋友,然後你願意放棄仇恨,也放棄索賠!然後記者訪問你的時候
你可以侃侃而談歹徒被警察執法過當的比例原則............
哪我保證全台灣有超過一半的人民會支持你的看法!
你可以針對新聞內容討論,但不用用主觀意識在那詛咒別人。
就像經過此次,我也希望以後警察用槍時機都同你講的開放一點,
最好有人嗆警就開槍打他,哪怕如果那是你家人,因為喝酒嗆警不小心被打死,
你也不會在乎,不會怪警察,會認為嗆聲打的好!
然後記者訪問你的時候,也能侃侃而談,譴責家人,嗆警不對。
這樣用你家人舉例你會爽嗎?
所以你打這留言,在想什麼,大家心裡有數,
表面舉例,實際明著詛咒別人,而且還是別人家人。
所以我也用同樣方式回應你,
大家都成年人,同一件事會有不同看法,就像陪審裡會有人贊成死刑,有人贊成無期徒刑,
但不會有陪審去跟不同意見的陪審講,如果打死的是你家人,你會爽嗎?
而是會自己講,如果打死的是自己家人,我不會爽,讓其他陪審知道自己的感受。
另外,我平常不私訊別人,但你都私訊我,來告訴我你用我家人當例子
所以我也特別私訊你,因為怕你也沒看到有人在用你家人當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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