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交通檢舉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100元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檢舉最大的好處,就是...(恕刪)

檢舉也可以讓有強迫症或任何精神疾病與邊緣人舒壓
h2483116 wrote:...自己違規又檢舉別人的,是道德問題...
扯什麼”道德問題”,是你自暴自棄浪費檢舉權的”問題”!

別人可以捅你丶你為什麼不反擊給他用力檢舉回去?

違規無涯,回頭是岸,你多檢舉幾個違規的爛貨之後,”或許”慢慢地你就不再違規成性了!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千萬別讓你的檢舉權睡著了,加油加油加油!
理論與實際...實際才是實際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2020年檢舉案件總數為598萬件,可有效降低浮濫檢舉狀況

1. 598萬裡有多少是亂檢舉案件?
2. 避免浮濫檢舉.....減少檢舉獎金
3. 要罰來亂的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是要完成繳費再受理檢舉嗎?

.......1. 每件交通檢舉案件,於警員承辦完成後,同步列印行政處理費 繳費單100元,寄送給檢舉人本人
.......2. 檢舉人收到行政處理費繳費單後,至銀行、郵局、便利商店…等地繳納100元費用
.......3. 行政處理費等同規費,未繳納者需予以強制執行
===> 以上真的是脫褲放P

減少檢舉獎金就可有效降低浮濫檢舉狀況

要罰來亂的檢舉人....就不需要啥"以價制量:免費檢舉讓檢舉人無限量使用,無限上綱"

100元行政處理費不叫適當收費,也不能有效控制檢舉數量!!!

民眾提出檢舉,重罰來亂的檢舉人!!!

台灣的檢舉獎金本來就是錯的政策!!! 
myfirstcar wrote:...台灣的檢舉獎金本來就是錯的政策...
...我說大哥大大啊...臺灣檢舉交通違規完全沒有獎金好嗎,麻煩”最基本”的先搞清楚再來噴吧!

不拿一毛錢都被講成”心理變態的魯蛇”了,萬一有分到一部份罰鍰那還得了!
理論與實際...實際才是實際
呵,很有創意的提議!意思是被罰的錢可用以降低申報所得是嗎?
robwenjer wrote:
檢舉罰款可扣抵所得
錦衣衛
ffffps3 wrote:
成立新的檢舉部,有任(恕刪)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應向違規人收多少錢?
樓主快去睡覺吧?搞不好還會夢到
我認為檢舉案件成立開罰,除了罰單罰金外,另外向行為人收取100元行政處理費

反之,檢舉案件不成立不開罰,則向檢舉人收取這100元行政處理費

這樣才公平公正合理,一來懲戒違規行為人,二來也可避免胡亂檢舉的魔人
myfirstcar wrote:
台灣的檢舉獎金本來就是錯的政策!!! 
..(恕刪)

台灣的檢舉獎金?交通違規嗎?
什麼時候有獎金了??????????????????
  • 3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