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支持妳啊!不用火大也能錄影檢舉
這已經是違規了! 不是有沒有同理心的問題 只要我們火大了錄影舉發你們就要收罰單 甚至吊銷該證
那張證明 那個車位 你要載送身心障礙者才能使用 清楚了沒!?
至於我到底火不火, 我家輪椅族10多年了 我用不到那個車位10次你說我火不火?
本來不火的看你們講得理直氣壯都整把火了! OK?



Smart
Wow_Senior wrote:
所以沒結婚的不能對有結婚的男人打老婆有任何意見囉?
你是不是這個意思?
管你有證沒證 違規使用就是要受人公議.
沒證當然是違規 有證也是有違規的可能性
在說一次
該證該停車位只有載送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本人才能使用 你不能單獨一個人且非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本人使用.
樓上就有一個中度的,他說他能自己開車, 但他的證件只能給他自己的車用
哪天他換開他朋友的車 車號對不上這也是違規 你懂了沒?
麻煩 理解力請強一點再回覆...
先懂別人要說什麼
不要帶入一堆自我思想...去猜測性回覆
另外 身心障礙手冊(證) 我比你熟太多了
我都不知道宣導(教導)這個東西幾年了
懶得找文章(也不一定是回覆在01)
就隨便找篇最近的吧
給我看清楚
blood0819 wrote:我的觀念不須加強,已經很強了,請你回頭去看樓主的問題,樓主的問題是什麼?再看看10樓以下提出的問題說法,我前面開宗明義就說了是解釋了,結果你前面不看只看後面,哪裡有問題?
你的觀念有待加強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12條第2項,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偷偷告訴你,紅燈停綠燈行,你知道我知道他也知道,但有沒有人闖紅燈?有啊!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你知道我知道他也知道,但有沒有人酒駕肇事?有啊!你覺得我還需要有什麼觀念需要加強的?
我說的就只是事實,不信你自己可以去各大公家設有身障停車位的停車場去看看,你甚至可以先去派出所會同警察到現場去逮,看你能逮到幾個?
認證不認人這是事實,你說的未載身心障礙者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是不是事實,是事實,但你覺得我在擋風玻璃放上殘障手冊跟身障者停車證時,你覺得警察大人會不會陪你在現場等?答案你自己也知道,這同樣也是事實
Smart
chuheng30 wrote:
有時看圖說故事,會先(恕刪)
所以乖乖在車位旁上下車的都是笨蛋囉!?
人丁單薄也沒錢請看護的就該死沒車位可以停囉!?
你要說很多地方的停車位沒有按照規定規劃造成上下車不便那是設置單位的責任.
還沒跟你算到你在醫院大門口上下車算不算違規停車.
就算醫院門口有接送專區 你一般大樓有沒有?
我隨便搜尋幾個賣場 百貨 可沒有啥接送上下車的專區
此外. 你若這樣被舉發要申訴說明 你覺得是檢舉人的不是? 還是濫用人的不是?
你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你駛離車位就是去醫院大門接您行動不便的母親.
濫用者呢?
這篇從頭到尾都在針貶當今濫用的事實!
你知道有很多車其實根本就沒有載送身障者卻濫用身障停車位嗎?
你要不要往前翻還有人覺得只要有這張證. 我只是出門買個便當都可以停放.
我說這樣就是違規 可以舉發還有人說我沒人性.
老子載送身障者出門沒有位置停 你貪方便濫用就有位置停 是誰沒人性?
家嚴領證超過10年 我停用身障車位的次數不到10次 幾乎每一次都是讓他很艱難的在車道上下車.
我還要跟後方回堵的車流說對不起道歉! 因為這樣他越來越不喜歡出門!
因為他覺得他出門就是害自己兒子要低頭跟別人道歉 是造成社會困擾
那你說濫用者該不該死!? 是罪該萬死!
懂了沒?沒人檢討同為天涯淪落人的你我 而是這社會上真真切切有濫用者,為數還不少!
要不要看看你發文的樓下還在堅持說啥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