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雨騎行 wrote:上法院告,相信你會有(恕刪) 沒人受傷,懶得告了,雙方都是大約30KM的速度我氣的是USB被損毀督察室也不真正調查交通裁決委員會態度很差,明明我在外側道中間慢速行駛對方從後面跨線追撞而我要負全責從此對警察的觀感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