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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反對區間測速?(電子監控, 行動自由, 違憲)

說白了樓主就是覺得台灣道路的速限太龜,太離譜。扯皮什麼隱私權的。

確實就是太龜啊,有什麼不能講的。講這個是犯法嗎?還是擋到政府高官財路了?會被查水表?

一般道路 50~60,高速公路100的,哪門子的『高速』公路。笑掉國際大牙。

油管看一些外國人來台灣環島,把台灣道路的速限當笑話看待,邊講邊無奈的笑,還兩跟手指彎著比阿比(國際嘲諷手勢)。

當然你若打開天窗說亮話,說速限太龜太離譜,提議主張要提高速限,就會有一堆鄉民:「開那麼快是要趕著投胎是不是……」。就會覺得很無奈,雞同鴨講,對牛彈琴,無法溝通。

所以才扯皮什麼隱私權,好像從這個方向切入比較有機會能溝通?結果誰在乎了 他們就巴不得你趕快捐錢。


就像機車二段左轉,主張取消『強制』(包括禁行機車道),不是廢除二段,是回歸自由選擇。而且對四輪右轉臨停也是有利的,不然全卡在外側右邊,開車的真的有比較好開?

但是說破嘴也沒用。一杯水滿了,就再也倒不進去了。明明對他們也有利的,但就是聽不進去了,固執己見,吃虧了還洋洋得意。被政府分化操弄,2輪4輪兩邊互鬥,兩邊收錢。
henrylai21 wrote:
收集資訊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資訊拿來如何使用

邏輯跳來跳去, 打烏賊戰, 以為人看不懂?


那你知道這些資訊拿來如何用嗎?有被濫用嗎?

還有你知道有人因為這些資訊被侵權?

除非今天沒有一種科技如手機、網路、路口、公共場所、辦公大樓監視器可以有效收集個人資訊。

不然你只講區間照相會有隱私權的問題,實在站不住腳。
正常開車都是代步出行,按你的說法你自己慢慢玩吧!
cricketpage wrote:
其實除了隧道內的無法...(恕刪)
我們要求倡議的限縮民眾檢舉違規已經有進度,看你們了!
一堆人覺得不超速就好
就像檢舉人制度一樣不違規怕什麼?
等到深受檢舉魔人之苦才會上來抗議
但到時只會發現全台都在區間測速了......
想當違規魔人違規超速就直說了..................!

檢舉魔人抓違規就行~怎政府抓超速就不行了?

如果檢舉制度不嚴格合理合法限制甚至不當檢舉也得被開罰~就沒理由反對政府實施全台灣無限路段全區間測速......就別只會嘴了!
其實也很簡單啊!你就想個替代方案,給政府參考,取代區間測速去抓超速就好了!如果政府覺得比區間測速還有用且有效,他是有可能會更改政策的!前提是你要有更好的辦法!

例如以後的車加裝gps限速系統之類的,該地段限速多少,我車子錶速就只能到多少,再踩就速度鎖死上不去。你說路上會有緊急狀況需要加速超速之類的也ok,我系統就給你1-3分鐘的加速時間,超過這些時間車速會自動下降至限速+-10或20之類的,總不可能有一直需要加速、超速的狀況吧!這樣就可以不用裝區間測速了!

講了一堆自由主義,那我想檢舉違規為何不行?那是我的自由啊!侵害到別人違規的權益?
幫大家整理一下十幾樓下來的邏輯

我開篇就在講 "有人要拿蛋糕, 來騙你的牛肉, 你要小心提防"

結果一堆人在回 "蛋糕超好吃的...!"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更多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HankRS225
宙王 wrote:
我們要求倡議的限縮民眾檢舉違規已經有進度,看你們了!


政府授權讓民眾之間相互舉發, 也是違憲

讓民眾鬥民眾, 使民眾生活於相互敵視提防的恐怖平衡之中

一個文革產物, 竟然被一個民主國家拿來使用, 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更多訊息: https://www.facebook.com/HankRS225
henrylai21 wrote:
政府授權讓民眾之間相...(恕刪)

請問您說的違憲部分是經過大法官釋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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