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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建議...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

放心吧,到時候內側車道一樣還是會有路隊長在那邊慢慢開
喜美小弟弟 wrote:
超速或是龜速都是需要(恕刪)


意思是不能抓高速公路超速囉,那限啥速?內車道開放無限速度就好啦,難怪一堆人說在內

車道要高速行駛,不能當龜車,再者專業儀器只有警方有,一般人不會買來測超速,那我了

解了我上高速就放心往內車道衝,別害我收罰單阿
Sweet Macaron wrote:
非常同意你的想法 完(恕刪)

很多問題想一想其實都回歸根本,根本就是人的問題。
如果大家都有公德心,不佔用超車道,這樣還需要立法提高高速公路最低速限嗎?
反觀部份人就是想說我開在內車道且在速限內沒犯法阿!

剛開始開車我會閃燈喇叭示意,依然不為所動,到現在我遇到這種的自動往外切超車,不是屈服這些人,而是放棄治療這些人了
simonni wrote:
意思是不能抓高速公路(恕刪)

哥!他說的沒錯測速要有專用儀器才能開罰,我們只能告訴自己,不要變成那種人
其實現在都ETC了,只要過ETC測到低速通過門架。
前面字幕直接跑馬燈直接秀出龜車車牌,下一個門架又測到低於規定就直接開罰就好了。
簡單明瞭,已盡告知義務開罰很合理的。
現在的行車紀錄器都有速度紀錄,只要規範行車紀錄器必須經過一定的認證,以認證過的行車紀錄器檢舉就可以接受的話,才能讓民眾檢舉產生效力,發揮檢舉功能,否則靠警察人力、成本太高,舉發機率太低毫無效果。
uranuslp wrote:
其實現在都ETC了,(恕刪)


這恐怕沒辦法,只要經過下個ETC前切換到一般非內線車道就不構成舉發條件了
過了也沒用,駕駛人才是最大的問題啊
zekebobe wrote:
60!!?? 這樣我家125機車可以上路了嗎?


你該不會沒駕照吧
現行最低限速就是60KM
千萬不要懷疑
還真有人在外側車道開不到七十

樓主放心好了
以現在逢中必反那麼嚴重的狀況下
想套用大陸的分道分速作法
那是不可能的 (有些人就是不會同意)
十幾年前我在大陸就看過這種做法了
台灣如果要比照
連照相機都要改設成ETC排架一樣
不然怎麼測速

我個人覺得最低限速提高到90
最高限速提高到120
高低速不要差太多比較安全
這樣就夠了
反正高速就是這樣
當你超過一台烏龜車時 你會發現怎都沒車了
接下來再進去另一塞車朝 在超過一個
反正都是這樣無限循環

提高最低 最高都是沒用的
我覺得一上高速 就綁在鐵片上 輸入地點讓電腦來操控
這樣才不會有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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