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胸部 wrote:
機車多半是原本就在外側
這樣的外側車速較快的情形下不能算是右側超車
所以這部分幾乎可以排除
依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
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您要不要去跟機車族群宣導看看?
我沒有胸部 wrote:
但是同車道呢?
好像這個有法律規範吧?
我知道裡面有點爭議
但是肯定的是
同車道右側超車絕對違規
而同車道左側超車應無問題
您如果在台中看過從工業區下班出來的車子
因為一直被直行機車右側超車
無法在環中路右轉
一路從虹揚橋塞回工業區
就知道您講的都是笑話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好了
你可能會說那是法令逼得機車騎在右邊
可是我說的是同車道喔
我沒有說你不能騎進禁行機車道去超車對嗎?
同車道並無禁行機車問題啊
即使廢除禁行機車
機車還是不能同車道右側超車啊
好了
繞口令結束了
如果右側這麼慢
為什麼大型重機還那麼喜歡走?
我沒有胸部 wrote:
車流靜止時
當然應該讓機車(不分車牌顏色)往前不需要通通排在後面
這才是89年停等區設立的原因
您不覺得停等區比待轉區更像「待撞區」?
我沒有胸部 wrote:
以前沒有停等區的時候
你知道機車是怎麼擠的嗎?
停止線不存在]斑馬線看不到
我怎麼知道?
因為當年我就這麼幹的啊[偷笑
本質上完全一樣
我沒有胸部 wrote:
可是這是平權份子的爭點嗎?
好像沒什麼人在意吧?
積非成是您聽過嗎?
我沒有胸部 wrote:
另外看個人道德面
道德上法律上其實我都一蹋糊塗啊
我騎車轉彎會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只有開車會打燈機車還在學習中
我開車盡量不違停
一定違停就是後方有汽機車停車格的情形下
我騎車違停也會找巷弄內
總之盡量不影響他人
開車不跨不該跨的線
機車連違規迴轉都會
我會短暫騎禁行機車
我會右側超車(開車騎車都會)
我騎車不超速
開車只要沒什麼車在兩旁
我超速十幾二十公里幾乎是無時無刻
但是我知道以交通規則跟道德面我都不對啊
我被檢舉(堅決支持)或是員警當場舉發就摸摸鼻子乖乖繳錢啊
只是我運氣還不錯還沒遇到
其實大家應該都一樣差不多
這又回到結構問題了啊
駕照考試、行車道德等等
警察怠忽職守啊
只醫頭痛就好了嗎?
你們起碼把議題做大一點
談判就是這樣啊
漫天喊價落地還錢
是因為只有我有腦袋嗎?
當然不是
但是我也不懂爭權怎麼會爭得這樣半吊子
------------------------------------------------------
補充說明
其實我覺得我講法也講理
但是我不用情去爭法跟理
情的部分我會做這些錯事
但是遇到要討論
我願意回到法跟理
同時我還會因為只懂講情的三寶
願意犧牲自己的少部分權益
小弟覺得您用「節省時間」這論點
本來就是情、理、法
把法丟在最後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機車多半是原本就在外側
這樣的外側車速較快的情形下不能算是右側超車
所以這部分幾乎可以排除
依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
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您要不要去跟機車族群宣導看看?
我沒有胸部 wrote:
但是同車道呢?
好像這個有法律規範吧?
我知道裡面有點爭議
但是肯定的是
同車道右側超車絕對違規
而同車道左側超車應無問題
您如果在台中看過從工業區下班出來的車子
因為一直被直行機車右側超車
無法在環中路右轉
一路從虹揚橋塞回工業區
就知道您講的都是笑話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好了
你可能會說那是法令逼得機車騎在右邊
可是我說的是同車道喔
我沒有說你不能騎進禁行機車道去超車對嗎?
同車道並無禁行機車問題啊
即使廢除禁行機車
機車還是不能同車道右側超車啊
好了
繞口令結束了
如果右側這麼慢
為什麼大型重機還那麼喜歡走?
我沒有胸部 wrote:
車流靜止時
當然應該讓機車(不分車牌顏色)往前不需要通通排在後面
這才是89年停等區設立的原因
您不覺得停等區比待轉區更像「待撞區」?
我沒有胸部 wrote:
以前沒有停等區的時候
你知道機車是怎麼擠的嗎?
停止線不存在]斑馬線看不到
我怎麼知道?
因為當年我就這麼幹的啊[偷笑
本質上完全一樣
我沒有胸部 wrote:
可是這是平權份子的爭點嗎?
好像沒什麼人在意吧?
積非成是您聽過嗎?
我沒有胸部 wrote:
另外看個人道德面
道德上法律上其實我都一蹋糊塗啊
我騎車轉彎會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只有開車會打燈機車還在學習中
我開車盡量不違停
一定違停就是後方有汽機車停車格的情形下
我騎車違停也會找巷弄內
總之盡量不影響他人
開車不跨不該跨的線
機車連違規迴轉都會
我會短暫騎禁行機車
我會右側超車(開車騎車都會)
我騎車不超速
開車只要沒什麼車在兩旁
我超速十幾二十公里幾乎是無時無刻
但是我知道以交通規則跟道德面我都不對啊
我被檢舉(堅決支持)或是員警當場舉發就摸摸鼻子乖乖繳錢啊
只是我運氣還不錯還沒遇到
其實大家應該都一樣差不多
這又回到結構問題了啊
駕照考試、行車道德等等
警察怠忽職守啊
只醫頭痛就好了嗎?
你們起碼把議題做大一點
談判就是這樣啊
漫天喊價落地還錢
是因為只有我有腦袋嗎?
當然不是
但是我也不懂爭權怎麼會爭得這樣半吊子
------------------------------------------------------
補充說明
其實我覺得我講法也講理
但是我不用情去爭法跟理
情的部分我會做這些錯事
但是遇到要討論
我願意回到法跟理
同時我還會因為只懂講情的三寶
願意犧牲自己的少部分權益
小弟覺得您用「節省時間」這論點
本來就是情、理、法
把法丟在最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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