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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應該付10-50元行政規費。

檢舉人要付10~50元規費???
這不就是先罰守規矩的善良人了,
這樣不對吧。

樓主這點子不錯,不過換個方向會更好,
改成執法者每取締1件,依該違規之罪金百分之十做為辛勞獎勵金,
一來提升執法者士氣,二來減少違規件數,三來改善百姓行之安全。
50 太少了吧, 以他們的時薪都不只了, 至少要5000 以上吧
skbank wrote:
告人成功也要獎勵?

告人勝訴沒拿到應得的還要付裁判費,那你是告心酸的?
而且裁判費是敗訴方要付的,所以檢舉成功時被檢舉的應該要多付50元規費吧!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支持檢舉規費100. 罰金3000. 獎金500

sunmontue wrote:
警察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恕刪)
sh_x_lin0717 wrote:
50 太少了吧, 以(恕刪)


快去提案修法,該繳的我一定繳!
skbank wrote:
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恕刪)


樓主,看到討論這麼熱烈,不去提案讓大家更嗨一點嗎?

我覺得都好,
最不好的是往往檢舉別人的,自己也是違規。
除了下賤以外,我想不到任何詞了。

這點實在很難忍受。
這個灰色世界算了吧。

你沒卡到人會被檢舉,
那個會卡車流的一堆寶,
不會被檢舉卻是塞車元凶。

方便多付點錢,國家富強,
也好,也好。

交通只會更爛

好好的人不當,
只想當螃蟹,

誰都出不去。
因該是處理費200比較合理,50會不會把警察當廉價勞工。 這樣會擋到1450的檢舉收入喔。這文一定會被砲轟。
skbank wrote:
在法院告人,也要付擔費用,

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因該付10-50元規費。也可以當警員的獎金。或政府自己收兩方都收。

這樣也可以避免亂檢舉,如果覺得對方違規讓自己不爽,付個50元,也讓對方得到教訓。


好主意!!
檢舉收費50
舉報成功獎勵100
這樣才是職業檢舉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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