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看影片對他的外線切內線就感到不可思議,這騎法是怎樣?到最後看到新聞中提及他過往影片,原來之前騎山路曾經直接踹違規汽車後視鏡的就是他。現在是升級交通警察權了嗎?情緒管理課程建議要再修,避免影片播出後影響青少年。純潔小天使 wrote:酒駕三寶碰上路怒症危...(恕刪)
以為毀損罪只有民事嗎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這個從中他說互相來陪阿………等話語,可判定基本上為故意,支持車主提告
錯誤不是比較級的 不是A犯了一個大錯 相對的就把B的其他錯誤掩蓋汽車酒駕 有錯 沒啥好討論的...機車 變換 車道 車速過快 就不是危險因子?超多人挺司機的也不是挺酒駕 而是 賭爛這位騎士的所做所為...我猜有部分群族看不懂
未來20年 wrote:路口監視器很明顯了,(恕刪) 沒有人會說汽車沒問題,只是遇到這種事情時,重機騎士事後的反應才是讓人家反感的,汽車沒禮讓直行車、酒駕,他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但是以這件事故來說,汽車酒駕、沒禮讓直行車,這都該罰,騎士受傷、車損也都該讓汽車駕駛來負責相關賠償,但是騎士被撞到後,踹車、破壞後照鏡、搶人手機,這些行為難道就是應該的嗎??不是只有檢討被害人,是因為汽車的違規行為是確定的,也不需要特別提出,因為騎士已經提告了而且基本上會告贏,所以大家在這個事故上才會聚焦在騎士後續的行為上,不是只檢討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