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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爭議不斷 政府該修法正視問題了!!理性討論~

眼觀耳聽 wrote: 要不要去跟那些閃違停而慘死的人說.... .(恕刪)


我有理有據,
不過我幹嘛特地跟他們說?
心裡知道就好。

大家都知道要變換車道要先看後方來車,
閃違停變換車道就不用看後方?
請問違停是突然出現?

遇到公車郵務車垃圾車呢?

既然是一個任意變換車道的人,
不是三寶是什麼?
anne0904 wrote:


當然不一樣,警車...(恕刪)


我的理論什麼時候可以說闖紅燈了......
明明都只有在講違停,
你要這樣偷換概念我也沒辦法,

而且我也沒說安全,
我是說免責,
沒想到這樣你還不懂。

你根本不懂阿...法條誰看不懂?

依照沒違法就安全理論:
同一個紅線地點,
垃圾車在紅線作業    = 安全?
違停車同條紅線上    = 危險?
ezsharing wrote:
沒有違規者,檢舉人自然也就不復存在,你犯了本末倒置的毛病。


有違規者,檢舉人也可以不存在。

妳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ufna4037 wrote:
說真的 大概檢舉達人 有9.9成 自己也是違規大戶吧 龜笑鱉沒尾 敢在這邊酸的 誰沒違規過?
你沒闖過橘燈當過最後一台通過的車? 你沒停紅燈時壓過線過? 你沒出遊時穿越過雙線馬路?
你家人全家大小 出門都沒違規過? 你有駕照開車出門沒有臨停過? 你沒穿越平交道時有過響燈


說的這麼氣憤,你檢舉這些違規垃圾了沒有?
yanminghou wrote:
台灣的交通罰單數量與金額已經是世界第一


這是哪邊來的數據?

遠的不說,請去搜尋看看香港的交通罰單數量與金額....
master1899 wrote:
警察現在就都是勸導優先於開罰單


這就是一堆違規垃圾喊著叫著說不能民眾檢舉只能警察開單的原因了...
alphaelf wrote:
認同檢舉制度,但是不認同什麼阿貓阿狗的都可以檢舉,連國民法官都得要有資格認定了,檢舉人至少也得要有相對應的資格審查,例如兩年內無肇事紀錄,跟被檢舉人無地緣關係,無利害關係。情緒控管能力正常,檢舉證據必須是合法取得等等的。


那違規垃圾要提出什麼證明?怎麼認定?如何控管?
darker wrote:
檢舉是人民的自由,但政府受理民眾的案件,應該要收規費.


對,政府要跟被檢舉人收規費
RAY_ho95 wrote:
要錢的方式很多,要多拿奬金,找份好的工作

RAY_ho95 wrote:
好正義啊!說到底在想的還不是錢?一直在問獎金,不是嗎?
要幫人?先幫幫你自己吧!


還在檢舉有獎金,可憐哪
廢話一卡車 wrote:
有違規者,檢舉人也可以不存在。

妳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因為違規的都自撞翹辮子了,罰單罰不到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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