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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快樂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愛檢舉的人……

aderek wrote:
大家如果有得吃有未來!
工作快樂又吃飽飽口袋滿滿!
有空應該是會去打打砲、喝喝小酒、開車兜風才對呀!
那來那麼多閒功夫搞那些有的沒的!

那些大違規被檢舉就算了!
現在搞的大家出門,想去便利商店(一堆紅、黃線)買個東西都不知如何停車?
想騎機車帶小孩老婆(小孩要塞那裡?)外出,也不太敢!
稅金名目越來越多、車越來越難停、罰金越來越高、實質薪水還是那麼低!最後異常之人也就越來越多!
股市上萬點時,檢舉也到最高點!
歡迎來到台灣!rock


來啦~
薪水低~ 怪自己不努力啊
有人賺大錢 沒違規哪來罰金問題
怨天怨地 怨政府 就是不檢討自己

檢舉違規 我大多送這種的啦
對啦 他喵的 騎機車該死 專門閃這種併排

閃得過 好運 回家 閃不過
就是下面新聞這樣 7天後回家


為啥台灣交通要這樣亂七八糟
10件裡面起碼6-7成 是貪圖方便

我剛剛前面貼的~ 併排停車
明明再往前就有路邊停車格 不要 為了方便 我要去旁邊的店家
反正停一下嘛~ 雙黃燈打了無敵 你沒注意撞到 算你倒楣

乾~ 人命這麼濺
衝著開版版主靠北 待會再去檢舉個10件來補償
aderek wrote:
大家如果有得吃有未來(恕刪)


所以你又被檢舉了嗎?
檢舉是做善事

教育教育你們這些違規魔人守法的重要
aderek wrote:
大家如果有得吃有未來(恕刪)


我檢舉別人的時候蠻快樂的呀
尤其想到你的錢又要少了的時候更是快樂到會笑
jackt20839 wrote:
怎麼不說先有這個病態(恕刪)


你家的違建檢舉了沒, 沒自行檢舉照您說法就是不要臉喔?

違規魔人喔?! 不違規有那麼困難嗎?
如果你不違規誰會想理你?

罰單事小,如果害人車禍你賠個幾十幾百萬那才叫大筆的!

賠得出來那還可已原諒你~

怕的是愛違規等到真的出事了才在那喊別人都這樣我只是跟著做為什麼我就有事!

廢話你衰小阿!

然後死不認錯~又造成別人家庭永遠不可彌補的錯誤!

連賠錢都說一句我沒錢要的話就命一條!這種人最該死!

沒錢就乖乖守法很難嗎!

通常會出來靠腰的都是愛違規又沒錢繳罰單的~

有錢人誰管你檢不檢舉,我拿錢出來罰單繳一繳就沒事了~
Birkdale wrote:
這個社會讓我很不開心(恕刪)


請放心檢舉!如果你檢舉了,受理單位說噴漆車號不能做為檢舉依據的話,麻煩跟承辦員警說請他去查一下警署交字第1050148658號
說那種檢舉是OOXX的
不知道是腦麻還是無眼
我承認有些時候微罪檢舉的確會看不下去
但多數時候的檢舉我卻看到是對他人產生危害的違規
所以我贊成多檢舉,大家一起來檢舉
讓交通順暢,讓行人走得更安全

個人開車超過10年
騎車超過20年
檢舉交通違規有8年以上
被民眾檢舉數為0
很期待有一天我會被檢舉到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社會少了 包容,體諒,禮讓
太功利化,不會替別人想
檢舉就變太超過。

適度的檢舉是可以的。
但現在不是這樣,
自已開車不禮讓,
別人搶先一步就檢舉

微罪
有時是情有可原的,
就算警察在場,
頂多也是規勸
但遇到魔人
越弱勢無助的人
就更無助了
穆斯卡 wrote:
來啦~ 薪水低~ 怪(恕刪)


民生路那個車禍,我有看過街景上的標線,嚴格說起來那不算併排,如果用併排去檢舉會被打槍,現在交通部對於併排停車的定義很嚴苛!

也感謝大大檢舉,讓那些亂停車的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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