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爭議點到底在哪無照駕駛屬於違規的一種,跟酒駕一樣也是違規的一種。如果一個人闖紅燈撞死人,有刑責。如果一個人酒駕闖紅燈撞死人,那刑責就加重。所以無照駕駛闖紅燈撞死人,刑責應該也是加重。基本上違規就該被譴責,不管有照無照,無照就是其中違反的一項規定。只不過不同的違規有不同層度的責任和懲罰,不只法律上的也包括民意上的。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如果「無照駕駛就該死」的邏輯成立,那「有照駕駛」卻又違反規則害死人的話,應該要當場槍斃,或處以絞刑吧~呵呵 我贊成那無照駕駛的是不是有更高的罰則或刑法處理?例如株連九族.全家滿門抄斬之類的..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21歲警遭無照少年撞(恕刪) 每人觀點不同,都有它的道理!該死倒不至於!小弟則認為無照開車致人於死應該要負大部分責任並加重其刑, 且終身不得再考照! 外加鞭刑10下!侯市長講得並沒錯, 當然要嚴格取締不然裝沒看到?若不滿意可以去選市長啊! 我一定投你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