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qsc0147 wrote:更新10/23申請鑑定並開會完原本初判表敘述機車無肇責我氣到直接花3000申請車禍鑑定結果收到鑑定報告時案件大翻盤變成機車100%肇責我並無肇責,實在是太開心啦! 讚啦 希望這種案例多一點一堆三寶同車道硬要右側超車PS:我騎兩輪通勤的
鑑定單位終於醒了明明都在最右邊的同一個車道行駛怎麼會發生直行車撞到轉彎車的事情唯一可能就是有人先違規了 (同車道超車)但因為很多台灣人的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 加上警察大人不抓 (忙著泡茶?)路上一堆機車這樣騎有些看到汽車轉彎還會故意加速刷過去
Sensation owner wrote:鑑定單位終於醒了明明...(恕刪) 其實車鑑會似乎一直是這樣的標準,同車道如果是前後車關係,一定是依循前後車關係的法規,不管前車是直行或轉彎。感覺上,是警察在搞不清楚狀況,變成民眾就得自付3000上車鑑會,如果不知道要上車鑑會,被坑了也說不定。
笨冰 wrote:預料之內的結果本來就...(恕刪) 我統一回覆樓上的大大們講真的這3000是好是壞一定要花上鑑定之前功課要做足因為開會過程只有不到10分鐘最後的陳述很重要鑑定官:你最後有什麼要補充的嗎我:請各位看一下這個路段(有投影幕)我:這路段路邊的紅線就緊貼著人行道我:所以應該是說這邊根本沒有慢機車道我:應該要保持前後車距離的我不懂為什麼他可以出現在我的右側⋯鑑定官:好,我瞭解了謝謝你的補充還有請問大大該怎麼更新這篇文章讓他浮上去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問題。除非你是要轉彎前換車道進來的。這樣後車要舉證。-------------------------------------------------------------------一般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是非同向或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