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計程車司機:衝沙 ! 要我撞旁邊喔?

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讓與不讓僅在一念之間

你不想讓,大可跟他擦撞,但別擠輸了又來取暖,好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為了避免糾紛 怕麻煩而讓
是聰明沒錯 沒必要因為小事浪費自己時間

但是讓久了
那些人就會以為自己用逼的方式要別人讓道是理所當然的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計程車都被笑話的原因(當然不只有計程車)
撞下去阿 時間多的話 您有車體險 又覺得無所謂

您可以檢舉他 我覺得很ok

但是我說真的 前車要縮道

前面的LEXUS也是 禮讓 有打方向燈的外側車輛 一左一右 依序匯入同車道

當然您覺得你不想讓也可以 只是我會讓....

七、車道縮減行駛規定:汽車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優先順序如下: (一)直行車道之車輛優先通行。 (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車輛先行。 (三)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就直接檢舉吧
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行駛
或是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至於讓或不讓這種事,讓多讓久就變成必須,就算違規亂插或逼車,多的是一堆人會說「就讓他就好了,不然你要用生命悍衛路權嗎」,交通亂象就更多了…反正守法的都會讓嘛,幹嘛還要守法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我會假裝讓他
回去再檢舉他強行插入連貫車隊(但可能不會舉發)
這招我常用在對方跨越雙白實線時
有些車主還會跟我示意說謝謝
殊不知過幾個禮拜他就會接到罰單
看了108樓提供的照片,小黃開的路線地面有直行跟右轉的指標,

所以應該還是符合穿插進入縮減道的法規,可能你當下不會注意隔壁道的標線,

所以認定他是違規切入,所以不讓。

takeshimax wrote:
地點在蘇花改,中仁隧(恕刪)
被計程車撞過一次之後就對計程車有黑點了
我會按喇叭警告他
看情況

小黃不太想讓

一般車讓的機會比較高

砂石車、公車不讓也沒辦法,只好讓

最後如果不爽就檢舉,至少有機會讓他損失金錢
他有打方向燈 , 車身也超過你了 讓讓吧 沒差那兩三分鐘!出門心情愉快些
  • 2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