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d6055 wrote:
上次一個親友騎本來要(恕刪)
別鬧了,腳踏車若是騎在不對的地方
也有疏失,不要有受傷就無限上綱
再說,你要小朋友上法院或地檢署?
成年人第一次去就可能會緊張的地方
小朋友會不會怕?多想一點好嗎?
真的有必要再走程序
動不動就叫人告下去....

kenny01 wrote:
汽車並沒有行駛在道路上,也沒停在可以停車的位置,而是違停
違規停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肇責判決上,違停車輛是有肇事責任的
依你的邏輯,從今天以後我就並排停車在馬路中央好了,"也就是停在那邊不會動的",反正後車撞前車100%是後車責任,你日後若是碰到我並排停車,為了閃避我的車,導致被對向車撞也不是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