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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的建議

我以為是只有副駕死了,家屬貪心才會向駕駛真的索賠,你的例子讓我知道,做人真的不要太雞婆太熱心。
你被載不是被迫,是你朋友熱心,若他開車方式你不能接受,你可以要求下車啊,出車禍也不是他要的,喜歡開車違規的朋友你還讓他載?若沒發生車禍他賺到什麼?現在出車禍了他要修車還要賠你?
若是我,我會看強制險可不可以賠?他的車險可不可以賠?其他的不會叫駕駛賠!
你的要求金額與賠償範圍,基本上是對陌生人所能提的最高標準了.

有單據的醫藥費是該給,沒有爭議.
確實受傷,無法工作,生活有困難,要點生活費也屬合理

你的醫生說 "可能"一年半才會完全復原,
據此你要開口向 "好友"要一年半的薪水.
要是我,是拒絕當這個盤子.

既然是講錢,不講情.
我會走調解,或者是直接上法院,讓公正第三方來裁決.

我是不知道哪一位醫生會開證明,說是某項傷勢要長達一年半才會好.
如果是複雜的大傷,也是一邊療傷,一邊復健,一邊評估.
哪會是一開始就直接說是一年半.

我會主張另尋一家教學醫院,重新評估你的傷勢.
我也會陪同傷者去醫院,實際了解傷勢與醫師的見解.

接著你開口要在家休息一年半,啥事都不用做,
你的好友付你一年半薪水?


你的工作需要久站,這傷勢導致你完全不能站?
倒底是完全不能站? 或者是站不久?

我會向法院主張評估你的傷勢是否導致你的工作能力100%喪失.

有損傷,依法要求賠償是天公地道.
然而,加害方也有他的權利,不是受害方一口價,說了算.

請公正第三方裁決,是最公平的方式.
了解了各位 感謝你們的建議 這方面我會在跟朋友談 畢竟現在這一塊還沒有正式去談 只是家裡希望能理賠這些錢
做你的『朋友』真爽
副駕沒死?
Katong wrote:
你的要求金額與賠償範(恕刪)

122樓分析的非常正確。
交了你這種朋友,也只能自認倒楣,而且是倒了八輩子楣。
難忘賴+0 wrote:
我家兩個小孩,從拿到(恕刪)

我也有買.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林仕穎 wrote:
嗨我是樓主關於乘客跟(恕刪)

你可以對兩方都申請賠償喔.千載難逢可以

少奮鬥幾年的機會.千萬要好好把握.

但是實際能拿到多少就不知道了.

不知道你拿了朋友這筆錢後,還會剩下

多少你所謂的朋友?這個也是未知數?

所謂人的名聲是給其他不認識你的人探聽的.
好奇詢問一下
如果樓主本身有保意外險的話,可以申請理賠嗎?或是有保醫療險的話醫藥費的部分也可以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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