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hsueh322850 wrote:開單只是為了業績...(恕刪) 對老百姓功能不大!?哇賽這種話都講得出來,真的是可憐!你們以後遇到什麼事情千萬打110,真的沒想到台灣還是有這種人,可憐可憐。沒有警察你以為你能有現在這種生活嗎?你知道台灣在全世界來講治安算很好了嗎!傻眼,不看書也多看看電視,不看電視想活在自己世界爽,就閉嘴。
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訂定合宜的法規,讓警察能好好去執行。警察的功能在於執行法規,。目前法規就是太理想化,跟現實脫節。變成警察做與不做都矛盾且難為。舉例來說,開一台車在都市想要買個東西。至少要有配套讓他能在一定距離內能找到合法的車位付費停車。而不是變成馬路上臨停成為常態,真的願意多走幾步路合法停車的駕駛人像白痴一樣。違停的賭沒人開他單,免停車費又危害用路人安全,守法的駕駛花錢又走路好像在自找麻煩一樣。至少要有法規讓違停的被懲罰,愛亂停罰到他痛到不敢再停,執行法規這就是警察該做的,但立法合乎現實,改善道路規劃和停車設施這個是政府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