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新北市交通違規後被誣告,警消意圖違法強抓良民教訓)白色恐怖再臨。檢舉違停1小時內,中和警察來我家要抓我強制就醫,違憲法侵害人權!錄影檔事證明確 , 誹謗我誣告我的被告居然不起訴
sagatgod wrote:
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恕刪)
我沒有精神病,當場用電話和衛生人員確認過了,電話不是我打的,是警察手機打的。
如果我有做上述的事,警察和大漢早就把我抓走了。
警察有密錄器,大漢頭上有錄影機,別說犯罪了,我只要稍微有違法的舉動,他們一定當場抓我。
錄影檔可以證明,我沒有違法犯罪。我跟那些愛誹謗的人不一樣,不喜歡說謊,所以喜歡用錄影檔還原真相。
絕不挺他們 侯友宜 立委候選人張智倫 議員陳錦錠 里長黃湘雲 里長許泰銘 黃復興殖民黨 商會望族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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