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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車撞居然是我方肇責高

Cakin wrote:

我覺得這張圖畫的很有問題

明明只有兩線道
然後你跟機車都在同一車道
可是他卻劃的好像你從左邊切到右邊造成車禍
其實實際道路上,你已經是在右轉車道
是機車無視於你的右轉硬要從水溝蓋超車造成的
去申訴吧!還有行車紀錄器最好裝前後都有的
少了後方影片,你就少了一分保護!
很簡單的一個原就是一堆人把初判表當聖經
明明一張廢紙的事情
一堆人都把他供起來
然後看到上面寫什麼就開始高潮
科科這麼有主見我管你初判還保險 自己提起民事訴訟去主張就好啊
全國唯一有裁判權的人就在那邊 可惜一堆人完全找不到重點
Cakin wrote:
影片在這 事故發生在(恕刪)


初判表只是參考用的

不具備任何效力

唯一具備效力的是法官判決當下的心情

您的影片已經可證明

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這個主張成功的機率,只要不要運氣太差,法官沒跟老婆吵架,投資沒有損失

不趕時間,法官認可這個主張的機率是非常高的
Cakin wrote:
被後車撞居然是我方肇責高(恕刪)


很怪
沒聽到方向燈繼電器的聲音..

再者同車道..應該是後車肇責較多吧..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violeter1017 wrote:
轉彎車肇責較高,轉彎(恕刪)

同一車道,只有前後車的差別,那來的需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樓主就是遇到兩光警察而已...
吃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霸王(王八)條款...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Cakin wrote:
影片在這 事故發生在(恕刪)

應該是後車肇責較大
這台機車一看就是X孩在騎的,以X孩的騎車方式難怪會撞到你

可惜你後面沒裝行車紀錄器,不然會對你更有利
汽車車主真衰,看起來就是摩托車的錯啊,建議汽車車主後面要裝行車記錄器,釐清責任的時候很好用,自己就有裝。
也發生過類似的狀況,騎車時等紅綠燈打方向燈
車頭都轉過去了,結果被後面直行的機車擦撞
因為時速慢所以人沒是機車只是小傷,對方說他是直行不追究就閃人
這樣到底是誰的問題...
這就是我開車要轉彎前 會提前先把後方的車道外側的車道卡死 避免留下車道讓後面的機車有機會衝線 造成安全困擾
dgame wrote:
就算在紅線區停等那是(恕刪)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對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轉彎車已達中心線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縱使轉彎車[你]的時速是 0 ,只要已作出轉彎動作且侵入他方路權,因而肇事就必須負起該事故之肇事主因責任。

打完, 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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