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輛違規情形非常嚴重,屢屢造成重大交通傷亡,而檢舉民眾不過是依法協助警方取締之警力不足而己,不須扣上檢舉魔人的帽子,把他們妖魔化.真正要檢討的是如何讓民眾不隨意交通違規才是台灣社會病了嗎?不檢討違規的人反而要求人家不要檢舉..............................
LEO428 wrote:檢舉魔人已經成為全民(恕刪) 違規者反過來檢討檢舉人,好像也不是一件什麼好事情,不過被檢舉的人心情會不爽可以體會,但摸摸鼻子罰單繳了,下次小心一點還是一個比較理性地做法,當然如果是惡意檢舉,就另當別論了,只是現在法律沒有明確規範確實也拿這些人沒有辦法
警察平常有認真開單的話就不會那麼多檢舉案件了吧我家附近以前一堆違規停車影響行人走路也擋到路口視線我個人是只針對停在人行道上的檢舉檢舉一陣子之後就少了很多擋到視線或是停紅線的,也是鄰居偶爾打個電話請警察來開一整排現在覺得不管走路開車都順暢多了
黃曉媲 wrote:但走火入魔不行~~~總會有很多例外發生,要跑申訴管道真的頗麻煩的 是啊就有一個這樣的人喜歡一天到晚檢舉別人結果檢舉失敗崩潰了還氣噗噗而且這個「違規超車必檢舉」還雙重標準呢別人違規超車必檢舉自己違規超車必不舉應該改名叫做「別人違規超車必檢舉」或是改名叫做「自己違規超車必不舉」這就是典型喜歡檢舉別人的雙重標準啦還嘲笑別人把他黑名單結果自己也是把別人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