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v856 wrote: .. 竟然有人想替保險公司省錢...(恕刪) +1,樓主該不會擔心明年保費增加,所以還希望自己的保險公司少賠一點,保險公司對自己的客戶不是吃素的!說真的,對方只是不想賠錢給保險公司,也沒跟你要錢,實在是想不透,你的保險公司不肯用你自己出險來解決!而且你自費先修車了,一顆輪胎?
剛剛查了一下,TOYOTA RAV4,大約1.9公尺寬,BMW X5,大約2.0公尺寬,3.5噸貨車,大約2.0公尺寬,5噸的小巴,大約2.1公尺寬,16噸的公車,大約2.5公尺寬,上述4部車,如果都和你保持20-30公分,就算樓主說的,離中線還有2.2公尺,通通要開到中線去,根本就是行動路障了,如果汽機車剛好並排行駛,機車就會被夾擊,況且從事故圖看,你的車頭離中線只有2.0公尺,幾乎所有的車都需要壓過中線才能過了,怎麼看都是嚴重的違規停車!
如果對方傷的不重,只有車損 建議你全額賠,機車怎麼修絕對不會比你的刑責來的貴你說有受傷就最大? 在對方傷害不重 你也損失不重的前提下,沒錯就是有受傷就最大。對方又不是紅黃牌大型重機...就算對方佔7成責任 你一個輪胎要多少錢? 他也只賠你7成 能有多少? 在你沒和解的條件下,1個月以上絕對跑不掉 1個月就要罰3萬,萬一2~3個月 你都可以買一台新車賠他了,這還不包含你另外要賠他的損失和醫療費用你應該要先和保險業務談,今年初我媽也發生車禍事故 去看沒收據醫療費用,對方保險業務都願意承擔2萬不用收據的錢另外有收據的錢再加上去,你的狀況 車損醫療費用的收據,對方一定都拿的出來,為何保險公司不能全賠? 我覺的你的保險業務在坑你,又不是幾十萬幾百萬,若保險這都不能承擔,讓你被告上法院 這種險保來要做什麼?只要你沒有0過失 過失傷害就會成立,若你過失佔的重 就判的重,若你佔的輕 就判的輕,若有和解對方又要告法院會以不起訴或判較低的刑責,以上是我幫我媽處理車禍事故問來的經驗,你也可以多去問問,選舉快到了 到處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尋問我不知道對方保的是什麼保險,一開始也是不好說話,因為對方漠不關心 全程交給保險處理 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我只好到警局請警察送過失傷害,後來對方保險業務就變好說話了
樓主下面這判決書你可以上網找出來看一下,事件當事人跟你的情況非常相近,希望對你有幫助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06 年度 交易 字第 19 號 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07 年度 交上易 字第 92 號 判決
yan886123 wrote:台灣這種停車方式根本(恕刪) 小弟無意爭論。開車資歷20餘年。不敢說自己會開車!每個人都會違規,違規停車比比皆是。但沒被撞當然沒事,頂多被檢舉或開單。但遇到了就是認命!還是直接被撞倒的,更沒話講!車子違停沒動被撞,對方機車就算是錯九成。那汽車還是很大機會成立過失傷害!今天換作你是機車,你要全吞,還幫對方換輪胎?更冤枉的,還有害機車為了避讓而被旁邊大貨車壓死的!這會出人命的........我停車原則,不做第一台、不做最凸出那台。盡量不停路口轉角!人多走兩步不會怎樣.還有益健康....希望交通秩序是向上提升,而不是別人都違規沒事!交通要比亂不難.如東南亞。但跟日本比呢?他們沒有所謂的路邊停車!一邊這樣停可能沒關係,但兩邊都這麼停呢?還有,不知樓主停多久被撞?停得越久,被撞機率越大.更何況樓主後面是有紅綠燈的,對向紅燈停個三台,就到樓主車旁了!事發時間跟地點感覺不難把車停好!順手動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