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者為什麼會違規,就是自私,沒有考慮其他用路人,我行我素而已。違規者為什麼考駕照時就會遵守規則,該打方向燈,該兩段式開門....都不會忘記。考完後全部忘記???隨意並排亂停車只是圖自己方便,沒有想到大家都要閃你,就算停遠一點點也不願意,不被檢舉怎麼對得起其他用路人。很高興台灣有這種法律可以用行車紀錄器檢舉不法? 感謝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