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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家3口沖繩自駕遊 與車對撞母死

台灣的駕駛觀念真的很差是主因

舉個例子好了,我是在美國學開車的,雖然美國不見得是最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但至少什麼號誌該停、什麼時候該禮讓、變換車道要快速的轉一下頭看盲點有沒有車........之類的,總之就是非常多駕駛該具備的觀念台灣人都沒有,所以當初剛回到台灣開車時真的很不習慣。

明明就是該停下的地方,被唸說在停什麼,到底會不會開車;該禮讓的也被唸說別人都沒讓,你是在讓什麼;高速公路不去佔用內側車道也被諷刺很守交通規則....等等

總之就是台灣駕駛觀念真的太落後
分享一下去年在沖繩遇到的事情
不習慣右駕還是主因吧,臺灣因為靠右行駛,雖然路口會減速,但可以直接右轉,到日本只要一時忘記,就直接右轉了,根本不會記得去看對向來車,因為完全忘了有對向,所以有時候還是別自駕,搭車其實輕鬆許多。
五樓說的算 wrote:
台灣的駕駛觀念真的很差是主因...(恕刪)

我倒是覺得劣習難改還比觀念差更多一些...

我也在美國開車多年了,
但是我偶而還是會驚覺自己會忘了看路邊行人動態及標誌。

當年我開始在美國開車後的第一個領悟是,
原來我之前在台灣沒有看路邊標誌的習慣。

現在台灣家樓下的路口,
有個在台灣算少見的八角停車再開標誌,
一年多快兩年了,我天天開車或步行經過多次,
目前只看到一輛車會在那裏停車再開,就是我自己。

fs1013
fs1013 wrote:
我倒是覺得劣習難改還...(恕刪)


沒錯,尤其台灣不管駕訓班或政府機關根本沒在宣導教導正確的駕駛觀念,所以這種陋習就一代傳一代一直延續下去


Open小開 wrote:
分享一下去年在沖繩遇...(恕刪)
把台灣駕駛的錯誤行為觀念帶到國外
就有這種後果………………
廢話一卡車 wrote>

話說回來~ 怎不報上貴府地址, 讓匹夫依妳邏輯癱瘓妳出門的機會???????????????????

報上來, 支持妳自己的理論!!!

行人帝王條款呢~ 絕對路權呢!!!!!!


主張行人帝王條款的人怎不敢來報名啊????

在十字路口行人走上行人穿越道成無敵狀態?????

車子還可以前進嗎?

有點腦袋好嗎? 那個無知的交通大隊隊長那無知的白癡法官來報名啊!!!!
廢話一卡車 wrote:
主張行人帝王條款的人...(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違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你要不要感謝我? 要不然撞到無敵狀態的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 你就要賠到脫褲子, 甚至衣服要縫編號去報到了
ace ventura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撞到無敵狀態的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 你就要賠到脫褲子...(恕刪)


會乖乖走穿越道的基本上都比較小心又怕死啦
絕大多數都會看車,會讓車先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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