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ese wrote:事情對錯你說的算?以...(恕刪) 我是覺得該討論的是 人 對於 馬路的態度而不是在 車種與速度 上面鬼打牆馬路的寬度 平坦程度 用途規範 都是人訂的也就是說 明知道 那是馬路 (主要給車走)那麼人也要應用的同時 就更要謹慎小心 才能避免意外先從教室走廊談 如何? 從大賣場走道談 好不好那裡更經常碰撞 不過是人跟人 跟手推車就算在這種地方 稍不長眼仍會受傷人生意外難免場景換回馬路這次仍是意外,沒必要討伐 車種 速度 車主 家長你在大賣場推車碰傷了人 走廊上揮拳打到好朋友這樣的意外 你也要告要賠嗎快點和解掉吧人 對於馬路的態度輕蔑,才是意外屢見不鮮的根本原因
菜叫菜逼巴 wrote:你哪隻眼看到禮讓.....(恕刪) 他這叫做防禦駕駛,當時並不確定汽車是否會侵入車道,如果減速很有可能真的撞上(雙方都以為要讓),更不可能停在路中(若後方是大車直接GG),最理想就是變換車道當然不可否認他切車道疑似沒打方向燈與轉頭確認,這方面確實有瑕疵我有汽車有重機有普機,希望你不要以偏概全,不然兩輪又要戰四輪都愛酒駕撞死人了理性討論
liankuan2003 wrote:愈看就愈厭惡重機其他...(恕刪) 僅有紅盾牌與梅花與未劃設中線之雙向通行車道禁止車道分割,其他並無規範不可車道分割(汽機車通用法規)如果一個車道可以擠過兩台汽車汽車也會這樣做的,今早在66中豐路就看一整排了重機騎內線中間被炮重機擋路,鑽車被炮不遵守規則,殊不知省道法規無規範...再來,閃違規的重機在您眼中又是無恥又是笑話的,那違規迴轉的汽車算什麼?
分享一下其他角度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315?fbclid=IwAR2rEQvxk78NY8KY-EjOscFfjmV40uELbVtxTudIFbRmTCPlhbVRxCo-M80
Howdy Mate wrote:分享一下其他角度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315?fbclid=IwAR2rEQvxk78NY8KY-EjOscFfjmV40uELbVtxTudIFbRmTCPlhbVRxCo-M80..(恕刪) 司馬昭之心~~~!!!根本是要模糊問題來的!!!
請問是哪裡不科學了?距離/時間 算出來是75 公里/時 ~~~ 這是比 gps還準的!!!!若真要換算 t-max的表速....t-max當時的錶速應該 82~83 了!!!樓上有人舉例 上次台中開車撞到小孩子的影片那輛車撞到了小孩後,車子有像t-max撞到小孩後,還騎了那麼遠嗎?
跟車種無關該機車騎士看到路人(小孩) 在路旁可能是要過馬路依然"超速行駛" (這時候應該減速至40以下)最後小孩過馬路被撞 導至死亡 (如果有減速 是不是撞到就不會死 甚至有時間反應可以避開呢?)小孩是在"空曠"無視線阻礙的路邊穿越馬路 而且似乎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道所以不管是用走的 爬的 或跑的 所有車輛(無論車種)都要 禮讓行人先過 (這是法律)要是我是法官 機車騎士100%肇責 沒有任何疑問 (小孩跑步過馬路是違法嗎? 還是要禮讓機車先過)路人的路權最大 (不管全世界哪裡都一樣 可能除了某些恐龍法官有不同見解)就算有人闖紅燈過馬路你超速來不及煞車撞過去法官也會認為你問題最大PS. 某樓貼了個之前"汽車駕駛"在看不到小孩的情況下撞到小孩的影片, 根本是混淆視聽來亂的(欲蓋彌彰). 該汽車駕駛是"完全看不到"小孩(被路旁停的車擋住視線). 而本樓的機車騎士"一定有看到小孩要過馬路"只是習慣了一般行人看到牠騎這麼快 一定不敢過, 會"讓", 所以無視交通規則(慣犯吧), 超速又不禮讓行人 直接無視衝過去! 這種人會撞死人一次 不改習慣騎車 也一定會撞第二次 第三次 一直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