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0118 wrote:可是慕凡,你知道超速只佔了事故主因的7%而已嗎?你知道你跟政府把99%的精力都放在這裡,對於交通安全毫無建樹嗎?............ 可是看網路上的反應,就像政府所說的[國道沒開放重機,所以國道沒死過人]就像那精美的Wish被撞扁的畫面,都扁成那樣也沒人死亡蔡政府未來的目標就是先全面消滅機車如此不會再有人被車撞死,所以只有畜牲才會在馬路上被車撞死
還要慢!!車速該慢要慢...我們討論的是一條人命,是啊!小孩衝出來是突發狀況,有多少騎士的反應是避開,甚至自己滑倒,而不是直直撞過去!!那位騎士的注意力呢??反應力呢??如果這些都沒有那他適合騎重機嗎??各位啊!!騎重機真的不是你生命中的全部,可是小孩生命是他的全部!!
id104140alex wrote:還要慢!!車速該慢要...(恕刪) 小朋友從狂奔到被撞,出現在畫面大約2秒鐘。大概看到前車過去,就沒注意有後車。人生是不斷的錯誤中學習,但是對小生命而言這個錯誤代價實在太大了。機車騎士看起來沒有反應直撞,從小孩衝入白線起到被撞只有1秒左右,大概會是主張無過失的理由。但我認為是該騎士剛閃過要回車的紅色汽車,視線尚未調整到前方,以致未能看到其實小孩在圍牆邊就開始往馬路狂奔。就防禦駕駛的角度,或許原本還有機會。這樣的悲劇很顯然是一連串的失誤和巧合的結果,過去既然無法補救,看看能否吸取教訓,未來有機會避免吧。首先,馬路標線60是有問題的,省道在鄰近住家路段,車速一般都會降為50。一般駕駛/騎士多自恃速限加10公里,根據網友計算實際上該車速接近70公里。而考慮到先前才避讓汽車減速,則該其實在筆直路段顯然是超速飆車。車速會是能否及時迴避的重大原因。重機騎士在住戶路段減速實為自保之道,在安全無虞的路段再享受風馳電摰並不減損樂趣。
edgar!!! wrote:新聞沒提到附近100公尺內有無斑馬線?如果沒有是可以直接穿越的....且行人路權是大過於車應該是車要放慢速度注意行人雖然大家在路上都是覺得車比人大(我也是)但出事要究責就是吃虧 優先路權 不等於 絕對路權 !有個案例 , 救護車闖紅燈 , 被綠燈直行的轎車撞上 , 結果就是我說的 , 當然兩邊都有責任 , 但絕不是救護車就沒錯喔 !面對這種突然衝出來的 , 有些時候就是無法避免一定會撞上的 (因為根本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 有太多案例可供參考 !你最後那句說的對 , 出事了 , 一定是吃虧的 , 尤其是撞死人 ..... 就算你 100% 沒錯 , 但在台灣這種鄉愿的意識形態下 , 光輿論就把你壓死了 !
台北土豆 wrote:在撞死了無數人後,台...(恕刪) 連結看了 無法認同.. 那種無腦文 騙稿費 轉貼前要判斷我說把路規劃成那樣 一樣沒用..河濱路夠窄小吧.. 不也一樣能撞死人..看那標題 就反感明明就不是事實 幹嘛那麼用吸眼球的嗜血字眼當標題..問幾個問題 讓你自己去想 是否真如連結文章所說那樣1.歐美 設計良好的路區 就不再沒撞死人 ?2.近年這類的交通事故 發生次數 傷亡人數 節節上升 ?3.這類事故的傷亡 對象都是 正常人 還是 老人小孩居多4.你相信交通部門 沒在做事 ?再來回想這連結的內容..時代轉變,不是貼在新聞或社論中 就一定是對的..